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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二OO八年十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 考 简 章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25日。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委托开考专业由系统和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委托系统(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1)系统委托开考专业: (1)专科(含基础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公安厅委托:刑事侦察(拟停考,不接受新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协会委托:物流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委托开考专业(含自考——电大沟通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报名及考试期间(包括往返天数)由所在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08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5、26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四、有关说明 1、按全国考办要求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鄂考委[2007]20号文件。 2. 从2008年 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省人事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信息产业厅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 3.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5月28日; 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9月10日; 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11月28日; 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市州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向考试院上交考试报名数据时间为3月10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年有部分课程考试使用新编的大纲和教材,具体调整情况以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为准,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5.面向社会开考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将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6.根据考委[1999]27号及考委[2000]8号文件规定,经与省信息产业厅协商,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凡通过所规定8门课程的考试,可到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考试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申请办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国家信息产业部联合签发,可以作为用人部门聘用及考核专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具体申请办法可向省信息产业厅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及其下设各教学站咨询。咨询电话:。 7.凡符合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课程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核。2008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安排详见表一。2008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盘上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日。 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理论考试合格者,持课程合格证书到各市、州自考办办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课程代码:0019)考核的报名手续(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008年下半年上机实习考核报名时间见表一,考核定于2008年10月18日进行。 9.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代号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代号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 10.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或其委托的资格认证工作站报名,详情请查阅网站:和。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1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可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或湖北招生考试网站上查询,网址分别为: ; 。 五、考生须知 1.考生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沟通专业举办学校,以下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6月1日—5日、12月1日—5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报手续,具体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时间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6.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各地自考办负责,也可在湖北自考信息网上或湖北省自考考务软件系统论坛上查询有关信息。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 湖北省自考考务软件系统论坛网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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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师报考指南 ◇ 考试介绍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英文译为:Engineering Design Professional Mechanical Engineer,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设部组织成立机械建设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评阅卷工作,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由人事部、建设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 (二)机械专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 (三)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机械专业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 ——符合以上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指金属材料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人事部和建设部批准。 ◇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考试科目与专业考试科目。 基础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机械原理、机械设计、工程材料及机械制造、机械工程控制、热工、测试技术、职业法规。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个小时。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为2个半天,每个半天均为3个小时。 ◇ 考试题型 考题一般由单选题、简答题、综合能力题、简单计算题、连锁计算题及案例分析题等组成,连锁计算题中各小题的计算结果一般不株连。 ◇ 教材教辅 参考书目: 1.《机械工程师》 北京英科宇科技开发中心 2.《机械工程师手册》 机械工程师手册编辑委员会 3.《机械工程师手册(第3版)》 机械工程师手册编委会 4.《工业炉设计手册》(第2版) 王秉铨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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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申请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资格考试每年11月份举行。 资格认证申请资料 ⑴.按“条件”要求的内容、顺序装入资料袋或装订成册; ⑵.证件照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⑶.申请表由申请者从网上()下载。报名地点为:机械工程学会各省市分中心通讯方式如下(选取你所在地的分中心):承 办 机 构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电 话北京机械工程学会 宋子沛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 100027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天津市分中心 王道普钱海东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57号 300040 (王)(钱)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河北省分中心 李项军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 050011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山西省分中心 刘春林 太原市并州北路39号 030001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辽宁省分中心 陈秀敏 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2号辽宁经贸大厦704室 110032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黑龙江省分中心 吴 际 哈尔滨市和平路76号 150040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上海市分中心 戴传兆 上海市南昌路47号4315室 200020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江苏省分中心 徐 林 南京市虎踞北路50号148信箱 210013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浙江省分中心 许少宁 杭州市大学路高官弄9号 310009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江西省分中心 韩新环 南昌市丁公路125号 330002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福建省分中心 唐华昭 福州市福马路浦东 350014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山东省分中心 孙健民 济南市解放路134号 250013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河南省分中心 高文生李东营 郑州市红专路51号 450002 高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湖北省分中心 陈万诚蒋全荣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武珞路421号 430070 027-87332101027-87899857 蒋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湖南省分中心 张敬坚 湖南省长沙市南二环二段282号 410009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广东省分中心 张少新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谊信路7号502室 510410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广西分中心 李双双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7号广西机械大楼109室 530023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四川省分中心 于 萍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0号 610041 028-85583922028-85553864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重庆市分中心 邹晓东雷来玉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一支路58号701室 400020 邹雷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贵州省分中心 杜剑平 贵州省贵阳市香狮路236号 550003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陕西省分中心 姚国才 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45号西安理工大学704信箱 710048 029-83282586029-82313022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甘肃省分中心 张旭东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208号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 730030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中心 王银歧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7号 830002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海南省分中心 叶能中谢 健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168号 571100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分中心 曹焕琴 宁夏银川市民生巷19号4楼机械工程学会 750001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包头市分中心 张姝丽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稀土大厦人才交流培训中心706 014010 机械设计分会 孙 薇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号 100037 物流工程分会 周 云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100007 热处理分会 徐跃明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 100083 包装与食品工程分会 田恒增 北京市德外北沙滩1号82信箱 100083 注:以上信息如发生更改和变化,请有关单位及时向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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