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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蛋糕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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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云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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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浙江省实务考试为开卷考试。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开卷考试(可携带资料见附件 1),客观题部分用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用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卷(削)笔刀、计时钟表(无收发、无拍摄和无存储功能)。

附件 1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

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9 年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

《定额交底资料》(2018 版)

我省现行的各类政策文件、补充规定以及综合解释等。

二 、交通运输专业

(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

1、《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

2、《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

3、《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

4、《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

(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含上下册)

4、《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含上下册)

5、《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

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

7、《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 116—1)

8、《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 275—1—2014)(含上下册)

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 275—2—2014)

10、《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 277—2014)

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三、水利专业

(一)定额标准

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 年);

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上下册);

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

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年);

6、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7、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8、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9、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二)相关文件

1、浙水建〔2011〕34 号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11年)》勘误及说明的通知;

2、浙水建〔2012〕59 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补差的通知》;

3、浙水建〔2013〕81 号《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

4、浙水建〔2016〕14 号《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5、浙水建〔2016〕31 号《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

6、浙水建〔2019〕4 号《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三)、其他资料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组织编写)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开卷考吗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交卷

270 评论(10)

蜡笔小新新XU

【 #造价师考试# 导语】2022年湖北荆州考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前须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工勤技能人员等级、经济考试将于6月18日举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8-19日举行,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9日举行。为方便荆州考区考生做好应考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 2022年6月18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 (二)社会工作者 2022年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2年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三)工勤技能人员等级 1、理论知识考试 2022年6月18日9∶00-11∶30 2、专业操作技能考核 2022年6月18日11∶30-12∶30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 设1个考点。 荆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沙市区江津东路30号) (二)社会工作者 设1个考点。 荆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沙市区江津东路30号) (三)工勤技能人员等级 设1个考点。 荆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沙市区江津东路30号) (四)经济专业高级 设1个考点。 荆州技师学院南校区(荆州区凤凰路53号) (五)翻译笔译 设1个考点。 荆州技师学院南校区(荆州区凤凰路53号) 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生准考证打印提示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 2022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二)社会工作者 2022年6月13日9:00—6月19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三)工勤技能人员等级 2022年6月14日9∶00-6月18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四)经济 2022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4:3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翻译 2022年6月13日9:00-6月19日13:3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生交通出行提示 考生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陪考人员和考生车辆严禁进入学校。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人员接触。提倡考生独立赴考,送考、陪考人员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 五、特别提醒: 1、理性备考:社会上的有关考试中介服务机构太多,考生不要盲目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不法网站提供所谓“真题答案”、“考试包通过”等虚假信息,要坚决抵制,不传播,不上当,做一个诚信、文明、守法的考生。 2、科学赶考:关注天气和考点交通情况,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学校。建议考生提早出发,提前到达考点,特别是不熟悉考点位置或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考前提早"踩点",考试当天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 3、沉着应考。请按时打印准考证,阅读《考场规则》、《疫情防控须知》等,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特别注意:本次考试开考5分钟后不能进场,开考2小时后才能交卷退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双证”不齐全不能进场。 4、守法参考。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试作弊可判刑7年。本次考试市人社部门将联合市纪委、市公安局及市无委办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参与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追究,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考点专门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将对每名考生逐人验证,并对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对*(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和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通讯工具作弊的交由公安部门核实身份,依法处理。市纪委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员考生进行处理,并通报考生单位或学校。 (2)本次考试国家考试机构将继续采用“选择题抄袭作弊考生甄别和考场检测”手段,对全部试卷进行技术检测,一经发现“雷同”试卷,一律取消考试成绩,通报所在单位。 (3)严禁考生夹带抄袭,做到不抄袭别人试卷,也不要将试卷让别人抄,做到自尊自律。 (4)严禁将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座位。开考后,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违纪处理。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鄂人员,将实施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鄂的人员,将被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码带※与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敬请考生注意。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荆州市医疗机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荆州市医疗机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已核酸采样,但没有显示核酸检测结果的,不能视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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