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的小新
1、东北电力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就读的学生不需要全出国,到大二可以申请出国。2、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3、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吉林省吉林市,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社会体育人才培训和科研基地,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我是中吃货
东北电力大学地址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该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原隶属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共有14个学院,4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6个,其中吉林省重中之重重点学科2个,有工程硕士(含7个授权领域)、体育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9000人。
学校有教职工140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双聘),国家*第一批人选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拥有“教育部*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教学团队”1个。
学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动摇,积极构筑并不断优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社会体育人才培训和科研基地,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方针,不断提高学术研究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学校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个,吉林省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4个,吉林省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文科基地等25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包括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800余项,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43项,为推动科技进步以及电力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先后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韩国、德国等国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和学术交流。1998年获批培养外国留学生。2000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2年,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史萃克莱德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1年,学校获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
近年来,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一大批先进教师群体和以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为代表的优秀大学生群体。
“十三五”期间,学校以办人民满意大学,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创新驱动、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战略,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星愿乐活
东北电力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位置在吉林本校区,和其他学生一起上课。
东北电力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始建于2001年,负责管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和学生工作,该合作项目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00年开始招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主要培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领域的复合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掌握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控制理论、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国际交流学院将不断努力,拓展办学专业,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保证教育和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小猪行天下1212
建筑智能化应去长春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申请表格可到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索取,具体要求如下:一、资质申请和审批的原则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2、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3、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并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申请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对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取得所申请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后,资质审批部门应取消其原有的相应同级别或低级别的设计或施工资质。4、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5、企业申请多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应达到各项资质标准中同类指标的最高值,并同时满足不同类别资质条件的相应要求。二、资质申请和审批的程序6、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的,应由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申请的受理(可自行确定本部门负责受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7、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受理和审批程序,并负责审批。审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8、资质受理和审批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许可的,发布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9、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通过初审部门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三、资质申报的材料要求10、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⑴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⑶ 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⑷ 企业章程;⑸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⑹ 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⑺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⑻ 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⑼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⑽ 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⑾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11、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⑴ 资质证书正、副本;⑵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⑶ 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12、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报出后,不得修改。申请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13、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材料是指除资质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原件须由资质受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未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无效。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分类装订成册。14、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单位审核。四、资质标准中有关指标解释15、注册资本金。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16、净资产。指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按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填报。17、工程结算收入。指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和向分包单位收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以及承担设计任务收取的设计费收入。具有施工和设计业务的企业可将两项收入合并计算。按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填报。智能化专业以主营业务收入额为准。18、独立承担的工程(企业的业绩)。指企业独立完成的专项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的任务。需提供的证明有: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消防专项需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证明;③工程项目结算证明。其中,合同文本只需提供有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名称、规模、设计或施工内容、合同价款及双方签字盖章内容的页面。19、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业绩。指由这些人主持完成的专项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的任务。由其完成任务的所在单位或业主出具证明(可参照《建办市函[2006]274号》文件中的《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20、专业技术人员。指与企业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和非注册执业人员。劳动合同只需提供有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年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对注册执业人员只考核其注册执业证书,不考核其职称证明。资质审查时,考核其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应提供原注册企业和变更后企业以及原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的证明。智能化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可由相近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自动化相近专业为:电子、仪表、机械、电气、计算机应用等;通信信息相近专业为: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微波、广播电视、计算机应用、公用设备等;计算机相近专业为:计算机系统、网络、软件设计等。建筑幕墙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包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总和。21、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国家尚未实施注册执业制度的情况下,按照具有相应职称、学历,在本专业从业十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考核。如注册电气工程师,可由具有电气或相近专业(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工企自动化、自控、机电一体化、机电安装、计算机应用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十年以上本专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替代。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又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可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中考核。新设立企业申请资质的,其资质证书有效期暂定为三个月,企业应在取得资质证书三个月内办理完注册执业人员的变更手续,持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及有效执业印章,到资质证书发证机关复核后,领取有效期为三年的资质证书。22、技术装备。指满足企业从事设计、施工生产经营用的主要技术设备。按实际拥有情况在资质申请表中填写。23、管理制度文件。企业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可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未获得认证的提供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企业的技术、财务、经营、安全、人事、档案方面的管理文件,只需提供有文件名称和文号及企业公章的页面,管理制度原件由初审部门在受理和初审时负责核查。24、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企业办公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去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吉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机构设在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二) 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三)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四) 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五) 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2、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使用管理工具进行项目管理,并能有效实施;3、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六) 技术实力1、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米;4、具有研发管理制度。(七) 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2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3、已建立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二、二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二) 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亿元(或不少于2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度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三) 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四) 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2亿元(或不少于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五) 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2、已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3、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4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六) 技术实力1、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2、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5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七) 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3、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三、三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二) 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最近年度没有出现亏损。(三) 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四) 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五) 管理能力1、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六) 技术实力1、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2、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已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七) 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3、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四、四级资质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30万元;4、企业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5、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最近年度完成的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6、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年度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7、企业最近年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8、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最近年度无不良行为;9、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10、已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有专门人员; 1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12、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13、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1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名;15、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安防资质申请:新申办或申请变更资信等级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 填报《吉林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申请表》、《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吉林省安防企业发展情况调查表》(请在吉林安防网下载,网址,填写内容要求打印),并按照填写说明准备申办材料; ⑵ 书面申请书; ⑶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⑷ 本单位参加安全防范标准宣传贯彻培训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⑸ 业绩报告(包括合同、检测报告、验收文件)。 ⑹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还需以光盘上报一份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457号金士百大厦四层 联 系 人:孙蕾联系电话:
优质工程师考试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