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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rabbit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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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有哪几项?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包括: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如何获取?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 → 资质标准,即可获取拟申报资质的相应资质标准。如申报工程设计资质,点击“工程设计资质标准”。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渠道是什么?答: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可以通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仅限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12家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申请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申报程序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等级有何要求?答: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但符合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受理其资质申请:(1)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相应类别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3)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5.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有年限要求吗?答: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升级时没有年限限制,只需达到相应资质标准即可。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升级时有年限限制,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升级甲级,申报企业需要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升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申报企业需要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是什么?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的基本流程是: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接受申报材料→专家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告审批结果。公示意见不同意企业资质申请事项的,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限内针对公示意见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意见无疑义,且资质许可机关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7.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材料?答:不允许。企业的陈述只能针对原有材料做出说明,不能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8.企业针对公示意见提交了陈述材料,如何获知最终审查结论?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发证信息查询。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吗?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全国有效。各地区不得另行设置附加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外地企业依法承揽业务。10.企业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资质证书变更?答: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且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办理。除此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内容变更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办理。11.企业申请注册地址跨省变更,如何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答:企业资质证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通过申报软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的企业跨省变更的文件(企业有主管部门的);(2)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3)所有企业(包括原企业和新企业)的企业章程;(4)原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变更通知书;(5)原企业资质注销申请;(6)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7)《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后,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并提交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的跨省变更,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办理。12.企业营业执照发生变更后,资质证书多长时间内必须变更?若资质证书未及时变更,有什么后果?答: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其他日常资质证书变更事项,也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13.企业重组、合并、分立,是否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向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14.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的如何办理?答: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15.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的,应提交哪些材料?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可简化审批手续的,按照以下情形提供材料:序号 申报材料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 企业外资退出1 所有具有部批资质企业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 √ √ √ √2 可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合法财务报表(新企业,如原企业变更后仍具有资质也需提供) √ √ √ √ √3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 √4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5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 √ √6 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 √ √ √ √7 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含债权债务、在建工程项目等,需所有企业共同签署) √ √ √说明:1.“原企业”是指申请变更的资质在变更前,具有该项资质的企业,“新企业”是指申请变更的资质在变更后,具有该项资质的企业。2.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应提供第4项;企业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注销证明。3.《企业资质申请表》参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示范文本”。4.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办理资质证书经济性质变更,直接按照建市函[2005]375号办理,不需按照建市[2014]79号提交材料。1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申请重组、分立事项需要审核哪些指标?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第32号、第45号修正)第二十一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申请重组、分立,需审核《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规定的“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科技进步水平”三方面指标。1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几年?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在资质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按原申报程序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18.新设立企业,改制、分立、合并产生的新公司,及跨省变更的新企业,因尚未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无法注册或变更,申请资质怎么办?答:注册人员可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注册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资质批准后,企业应在3个月内完成注册人员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批准的资质无效。19.企业申报资质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么?答: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资质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不考核人员社保。20.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为员工缴纳吗?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缴纳吗?答: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21.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是否可以注册在无建设工程资质的关联企业?答:注册执业人员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注册在其它企业,包括申报企业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予认可。22.企业申报材料中所列的个别注册执业人员存在重复注册问题,但剔除该注册执业人员后,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仍然达标,其资质申请是否可以认可?答:不可以。当申报企业存在注册执业人员重复注册问题没有纠正之前,不批准该企业的资质申请。2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业绩是否认可?答: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作为企业和个人业绩申报时,不予认可。24.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何规定?答: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与内资企业要求一致。25.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中,哪些中、高级职称证书能够予以认可?答:对于有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授权文件,且符合授权文件要求评定的中级职称可予以认可。对于有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授权文件,且符合授权文件要求评定的高级职称可予以认可。26.申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作为 建造师申报,是否认可?答: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作为企业注册人员申报不予认可。27.企业净资产指标如何考核?答:企业净资产就是企业所有者(即投资方或股东)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企业应提供申请资质的上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全套报告)。首次申请资质的,以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考核净资产。申请多类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为准。28.在何处可以查询公示意见中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答: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可登陆我部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事故快报栏目查询。29.专家审查意见公示为不同意的企业,如何查询具体意见?答:专家审查意见公示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具体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发证信息查询。30.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可否按照建市[2014]79号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除企业外资退出、国有企业改制两种情形外,不予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31.如何下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网址:。3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第三条“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的”,涉及哪些资质项?答:申请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人防工程专业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体如下:(1)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载人索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申请上述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33.2018年1月1日后,如何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答:申报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示要求,填报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工程项目的16位项目编号,未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可不填写项目编号。个人业绩需上传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原件扫描件,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3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如何申报?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按如下规定执行:(1)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3)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4)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5)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6)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结构工程师报名承诺制

291 评论(8)

粉红蚕宝宝

2022年度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到6日,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发布了此次考试的相关安排,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广西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相关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广西的考生。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2〕16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11月5、6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各专业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搜索查询。

三、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事中事后监管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考试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4日8:00至9月20日24: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职称评聘证明;

(5)能证明符合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应报考条件要求的本人设计业绩结构设计部分主要图纸(蓝图)。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网上人工核查。

7.             网上人工核查。网上核查时间: 2022年9月14日至9月21日17:00。不受理现场提交核查材料。请报考人员注意提早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预留足够的人工核查时间和补救时间,网上截止时间后将无法补办。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4日8:00至9月21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 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社会工作师等4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0号)规定标准收费,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科目缴纳考试费用。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每科64元;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每科72元。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每科75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每科64元;专业考试为4科,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4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3)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83元;专业考试4科,每人每科80元。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每个专业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64元;专业考试4科,给水排水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69元;暖通空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8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2元;动力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5)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64元;发输变电专业考试4科,发输变电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8元,发输变电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2元;供配电专业考试4科,供配电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5元,供配电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69元。

(6)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4科,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7)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包括5个专业)】每个专业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73元;专业考试4科,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80元。

(8)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4科,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9)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4科,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69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0月31日8:00至2022年11月6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考试管理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参加考试。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生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科目时长超过2小时的,开考2小时后,应试人员可以提前交卷离场。

(六)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自2022年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不再配装客观题科目答题卡。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作答方式不变。

(七)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事项

(一)2023年2月上旬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基础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四)考试报名及下载准考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1. 网上报名填表及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2. 资格审查咨询联系电话:-转2(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仅限于咨询资格审核问题)。

附件: 从事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证明

本篇文章来源于广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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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到6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已经发布了考试考务安排的通知,那么具体通知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湖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安排相关事宜”,可供参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2〕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名条件

202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各地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凡符合以上文件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名参加考试。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湖南省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省内考生原则上应按照 “就地就近参加考试”选择所报考区。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相关要求,诚信报考。各考区将按规定加强对报考人员工作地或居住地信息以及身份信息、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不符合属地报名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缴纳费用不予退还。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四、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2〕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报名办理和信息核验。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以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将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进行在线核查。

1.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在线核查通过无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在线核查不通过或无法核查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以后方能继续报名,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此类报考人员,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修改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撤回承诺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一旦操作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四)严格失信惩戒。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细规定和流程,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及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专栏的介绍。

由于此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的人员以外都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二)时间及要求。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2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附件3)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附件1)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特别提醒:2002年前取得的学历信息均无法通过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后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均能实现在线自动核查,请报考人员在学历维护时仔细核对毕业证编码(电子注册码)、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培养方式等信息。

在报名阶段作虚假承诺或不实承诺的,人事考试机构将对应试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其报考。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9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注册报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考流程

1.新报考人员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022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再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并按属地原则选择资格核查的市州。

2.已注册报考人员完善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按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

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第四条“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第一项。

5.确认信息和及时缴费。报考人员再次对填报的信息认真检查,确保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完整准确。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核查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自动核查通过或人工核查通过后,将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6.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学历等信息在线核查需要一定时间(一般要24小时),待核查结果明确后报名系统才允许继续进行报名操作,请报考人员务必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如密保答案无法找回,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就近市级或省级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密保答案找回。

5.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考试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3)。

七、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各地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成绩复查申请,复查结果统一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 — 11月4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下列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64元;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2元;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5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64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4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64元;暖通空调专业考试(共四科)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2元;给水排水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9元;动力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4.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5.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64元;供配电专业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9元;发输变电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2元。

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83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

7.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

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73元;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各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

9.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各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9元。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所有应试人员必须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无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的,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考前规定时间内有国外或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考前规定时间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等相关情形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组织部门将在考前根据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发布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考生慎重报名,并持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同时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附件:

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2. 《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

3. 咨询电话及网站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篇文章来源于湖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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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健康康。

资质是建筑市场的“入场券”,没有业绩就没有资质,没有资质更没法做业绩!

改革后,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245项,其中勘察资质由26项压减为7项,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施工资质由138项压减为61项,监理资质由34项压减为21项,压减幅度为59%。

改革后,10类施工特级资质,包括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个类别,整合为综合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大大拓宽了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横向全部打通,只要企业有信誉,有能力,就可以跨行业承担任务。

同时,资质延续受理工作暂停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将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0年7月起,住建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这个信号的释放,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地产行业并购业务持续几年增长,之后,许多中小型地产公司消失了,行业巨头、地产五百强企业几乎垄断了各大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随着资质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建筑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难,据有关数据显示,民营建筑企业数量占中国建筑企业的80%以上,其中只有大约1/3拥有资质

中小建筑企业路在何方?又该何去何从?

资质改革将迎来建筑市场新格局

1、将大力推进总承包

住建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在“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产业结构将进行重大调整!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

2、大建筑业逐渐形成

综合资质的出现,为建筑业横向打通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通信、航空和铁路等各建设领域,最终形成“大建筑业”提供了机会。

对于依赖收取管理费用谋取暴利的企业是一记重拳。这给建筑业发展格局带来了新变化。

3、行业竞争更加激烈

目前拥有三级资质的企业发展空间变大,将有机会与二级资质企业同台竞争;拥有二级资质的企业不满足于现状,会通过提升技术实力、改革创新,向更高等级迈进。因此资质改革将倒逼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4、对外承包工程将实现增长

“十三五”期间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是: 全国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 6% 。

因此,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充分把握 “一带一路” 战略契机发挥我国建筑业企业在高速铁路、公路、电力、港口、机场、油气长输管道、 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比较优势,加快建筑业和相关产业 “走出去”步伐,鼓励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合作,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合作,共同有序开拓国际市场。

中小企业应如何应对?

1、中小企业要抱团取暖,紧密合作,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专业细分化。资质改革后,中小企业想要单独总承包工程越来越难,所以明确方向和分工,将所在领域做专做精才能有自身的竞争力。

2、中小企业应利用“互联网+” 模式整合资源联通供需,降低成本。

3、不断提升企业的资质规模和市场竞争力。企业在确保完成好施工任务的同时,要将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做大企业规模。

4、国企民企混改

部分在发展上难以突破瓶颈的企业,会在未来的三年到五年,全面开启混改之路。通过混改从而实现强强联合、 优势互补、补齐短板、资源共享、抱团取暖、激发活力等转型升级的目标。

5、企业分立实现资质分立

特级资质企业分立资质企业应考虑“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科技进步水平”三方面是否达标,同时特级资质企业在分立时还应着重考虑当前企业工程项目承揽与经营问题.

从资质变革看未来5年建筑行业发展的大方向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

“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1、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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