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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建〔2019〕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4月1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2:00-4: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年3月1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
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截止当前最新的专业评估院校名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的,报考级别为“考全科”,非“免考一门”。
(五)报考条件中涉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88055530(建筑与安装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水利专业)。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2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报考条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3月7日至3月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报名系统中做出真实性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4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注意“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
(二)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专业、级别、考区、报名点)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如属报名人员传错、填错或选错以上信息,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2.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必须是在我省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公共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考专业。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合格成绩的,不得改报专业。
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网上考试费交费。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5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六、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社保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分别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免费下载。
基础理论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21年版),专业实务分别使用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2019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22版),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各专业其他参考资料明细详见附件1。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开卷考试(推荐资料见附件1),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和存储功能)、削笔刀、钟表(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存储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笔具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0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八、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主管部门核准,以及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并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相关考生可从“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和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
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九、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2)。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1.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参考书目及资料
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
1.《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9版)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7.《定额交底资料》(2018版)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9.《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1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版)》浙江省补充规定
12.《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勘误》(2019版)
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勘误》
1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勘误》
1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浙建站定〔2019〕77号)
1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浙建站计〔2020〕11号)
17.《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浙建站计〔2021〕4号)
18.《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
19.《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5号)
20.《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8号)
二、交通运输专业
(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
1.《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2021年版)
2.《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2021年版)
3.《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2019年版)
4.《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2019年版)
5.《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修订内容汇编》水运篇(2019年版)
(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含上下册)
4.《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含上下册)
5.《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
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
7.《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本次考试不涉及沿海港口及疏浚工程)
8.《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2019)(含上下册)
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5-2—2019)
10.《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2019)
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网上购书)
三、水利专业
(一)定额标准
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
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上下册)
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年)
6.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7.浙江省水利工程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二)教材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22版)(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写)
备注:以上是推荐给考生开卷考试使用的参考书目和资料,考生认为有需要的还可另带参考书和资料(包括复印和手抄资料),但仅供自用,不得互借。涉嫌作弊的资料,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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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已取消了吗
没有取消,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内育,掌握容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大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大中型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贰』 浙江温州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
一级建筑的 温州建筑行业联合会 报名 一级市政的 在杭州(浙江省建筑培训中心网站报名)
『叁』 注册一级建造师几年继续教育一次
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建证书注册三年后,就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 *** 行为。
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求证书持有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又三年。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如果到期没有及时做的话,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所以持证人一定要重视。
拓展资料:
一级建造师专业划分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对建造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2006年12月12日《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些专业进行了合并调整。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考链接:一级建造师_网络
『肆』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几年一次
你好!第一个问题:一建资格证永久有效。(被主管部门吊销除外)第二个问题:继续教育当然一年一次,学时/年。因为到第三年证书要延续注册时才检查继续教育,所以不少人都是在第三年才来补继续教育,48学时一起学完。有的人3年不到要转注册时,也要去把前面欠的继续教育补上。第三个问题:不注册也能参加继续教育。第四个问题:继续教育只是你延续或者转注册时的凭证,完成继续教育后不会回收注册证重发,继续教育完成后会发给你一个证明。第五和六个问题:一建和二建要求一样。但二建只是省级的,管理上更松些。如果因为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资格证书被吊销,终身不予注册的。如果资格证没被吊销,那就继续有效。所以没有重考。下面给你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职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以下略……希望能帮到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发站内信给我。
『伍』 浙江杭州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怎么进行的,我这都快3年到期了,也没人通知我继续教育
浙江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可以关于一下浙江省建筑业协会。由他们组织的。也可以关注浙江省建设培训中心的网站。一般在是5月份左右举行培训。
『陆』 一级建造师现在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有明确的规定,通过继续教育能使注册建造师及时掌握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系统,进而可以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根据本人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将培训流程总结如下: 方法/步骤 选择培训机构,可以在住建部网站上选择,之后就是按照约定的时间交钱报道。 报道后领取“继续教育培训学员需知”和“课程表”,对六天的培训有个全局的了解和安排。 按照课程表的要求,每天准时到指定的地点上课,上课的老师都是学校的教授,讲师,重点讲述了:1.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2.建筑工程新标准规范,3.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4.建造师责任与职业道德,5.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比较,6.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总共六大类课程,两本教材,总的来说听完所有的课程还是收获颇多的。 重要的一部,每天听课需要考勤,在必修课中占据30%的分数,不过要是累计超过一定时间缺勤就会被直接划定为不及格。 最后就是考试了,占据必修课成绩60%的分数,需要认真对待,题目比较简单。 以上五步都完成了,考试达到60分了,还不能算是继续教育合格,还需要自己完成一篇论文,建筑方面的,合格了就算继续教育完成,取得了结业证书,可以继续注册执业。
『柒』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为什么停办
10月20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求, 自《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在此日期前举办的培训班可按原计划完成。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开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
『捌』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几年一次
住建部(国发《来2015》自58号)文件通知:从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关于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何时开展,待住建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也就是注册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目前是暂停的。
『玖』 房建一级建造师网上继续教育网址是什么我是浙江的
你好同学,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除网上学习选修课之后,还在几天的面授必须课,最好和当地建管办和建委取得联系,详细咨询一建继续教育的相关事宜,因为一建继续教育属于 *** 行为,有严格的要求和管理,它强调的是学习过程,而不是结果,所以最好按要求来操作,不至于影响到最终的取证。
『拾』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几年考一次
答: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建证书注册三年后,就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 *** 行为。
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求证书持有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又三年。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如果到期没有及时做的话,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所以持证人一定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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