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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则发生在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村民因举报家乡问题获刑的报道,发表一下我的观点,事情缘由呢,据政府文件,08年春季,本地国土局对城关镇青山沟采矿权进行出让,其实这是没问题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才导致矛盾激化呢,原来石料厂的采矿许可证在没有办下的情况下私自开采,直到15年才有一家办了采矿许可证,当时两家矿业已经开采五年之久,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条件下应该是属于非法采矿吧,矿业采挖的几年间,村民生活用水变黑,道路被压坏,晴天灰尘飘飘,雨天泥泞不堪,并且影响村民的日常生活。
那李思侠又是怎样获刑的呢,李思侠又是怎样卷入这场纷争呢,据了解,由于两家石料厂开采出的石料经雨水冲积,部分流入村民的耕田中,导致田间无法耕种,而恰好,李思侠母亲家的地就属于被冲击的,李思侠这才卷入这场纷争。
随后,李思侠因耕田破坏找到两家石料厂要求赔偿,其中一家赔偿1000元,另一家则拒绝赔偿,矛盾激化,李思侠通过网络发帖、相关部门举报、微博、贴吧、论坛等形式举报两家石料厂非法开采,造成环境污染等情况。
再后来,还有很多事可以具体搜一下,大体就是这样,因为事情逐渐闹大,于是两家石料厂认为李思侠有寻衅滋事行为将其起诉,法院也同样判定李思侠存在寻衅滋事,并判处两年六个月刑事处罚,当然,李思侠方包括部分村民当然不同意,提出上诉,认为她的行为是为保护家乡环境行为,石料厂本就是违法开采,怎么举报方就被判刑了。李思侠律师表示李思侠做出的行为,反映了实际情况,不符合寻衅滋事,坚持无罪辩护。我认为李思侠为家乡环境问题举报违法开采行为,是没有错的,毕竟,石料厂在证件未齐的情况下非法开采,也不注意附近村民的生活,对环境造成污染,有错在先,就不要再胡闹了,所以我还是希望企业在施工前一定要以环境为前提,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花小卷2010
工程师举报家乡环境获刑,具体得到了因寻衅滋事判刑两年半个月。
此工程师是陕西石泉的一个村庄名叫双喜村的人,她是这个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生的人,她努力学习最终进入国企工作,虽然她已经在外工作,不再生活在这个村庄,但是她的老母亲还在这个村庄生活,每每回家探望老母亲的时候,看到家乡发生如此大的改变,不得不让她心痛,是怎样的改变呢,据这位女工程师了解到,在2009年的时候,当时的村干部,代表村委会给两家采石场工厂进行合作,还代表村委会签订了道路使用协议,这条道路是村民在2006年到2007年这两年的时间里村民们自发修的路,这条道路还没有使用多少时间,便被两家采石场使用,大货车载石料进出村庄,导致道路被碾压的十分碎,尘土很大,每到下雨天,路上满是泥泞。
村子的环境变化更是大,这个村庄本来是绿水青山,然而由于这两家采石场工厂,双溪村的植被破坏严重,植物减少了很多,到处都是裸露的山皮,裸露的山崖,尘土更是漫天飞扬,天空都是灰沉的,还有村庄里的水,这的水由于采石场的开采,导致水变的非常浑浊,而村民们却只能饮用这样的水,还饮用了很多年,于是工程师便前前后后发帖28次举报双喜村的两家采石场,在2018年的时候,与采石场协商好开现场会,所有村民都聚集在一起,村民诉说自己的意见,但是没有想到第二天,在现场会发言的村民便被抓到,而这位工程师更是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逮捕,最后被法院判罪两年半时间,这便是这位女工程师举报家乡环境获刑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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