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yme2015
看你的证原来是哪个部门发的,先了解清楚,再按他们的要求去做,补办一个就可以了,不过这个程序比较繁琐,你需要有耐心;临时急用 建议一加仑镇 有证号 原件复印件 问题就好好解决哒
丁凤1217
1、看你的证原来是哪个部门发的,先了解清楚,再按他们的要求去做,补办一个就可以了,不过这个程序比较繁琐,你需要有耐心;2、假戏真做。我有个朋友,也是证丢了,于是他就找出原来的复印件,去找一个制造假证的,按照复印件做了一个和原来一摸一样的,这样证件的材料是“假”的(相对于原来的真件),但是内容和实际作用是真的,我这是只是一个提醒,不提倡这样做,但是这有时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可能会触及到法律,所以你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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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补办流程如下:一、申请补发或更换证书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一)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二份;(二)填写信息录入表一份(属评审取得资格的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属认定取得资格的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属全国统考取得资格的不需填此表);(三)遗失证书的,要提供近期市级以上主要报纸登报声明作废的原资格证(登报内容: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发证时间及证书编号);更换证书的,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补办职称外语成绩单不需提交);(四)补发证书申请(将遗失的原因、过程详细的书写出来,申请人亲笔签名);(五)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和人事部门验印盖章的个人身份证及已存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评审表》或《认定表》复印件各一份;(补办职称外语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不需提交);(六)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二、报送地址:原证书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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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培训机构去挂失啊,大概交200元钱,补办一个就可以了;当然你的这个必须在网上能查到才可以,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因为你的能在网上查到证书编号,可以在马路边上贴小广告的地方,找个办证的,花50-100元就搞定了,和真的一样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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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的管理(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按照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有关要求制作;(二)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有效期为四年,在发新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同时,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将原注册证书及专用章收回;(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如有丢失,本人应登报声明,并到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备案,及时办理补办手续;(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是造价工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有效证明;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应及时发至本人保管。(五)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抵押和损毁。(六)未通过续期注册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收回。
qingqing829
补办(更换)资格证书办法一、受理对象资格证书遗失、损坏需补办、更换的人员。二、受理范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国家人事部)印制的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职(执)业资格证书;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原上海市人事局)印制的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三、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1. 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证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2.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 遗失证书的,申请人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专业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原证书上的红色印刷号码;更换证书的,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 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四、办理时间1. 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上午 9:30 至11:00下午 2:00至5:00)。2. 领取证书一般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五、办理地点上海市漕宝路120号40号楼1楼1号窗口(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试二部)联系电话:61969091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O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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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在公众媒体(长沙晚报或湖南日报)上声明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1、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3、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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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扩展资料: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造价工程师
参考资料:中国人事考试网-造价工程师考试
优质工程师考试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