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淡定
【 #安全师考试# 导语】2022年湖北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考生不遵守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方可参加考试。省外参加考试人员务必提前3天抵达考点所在市(州),执行3天社区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提供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及考试期间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原文标题:2022年湖北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城乡规划师、出版、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
辛燃arzue
【 #安全师考试# 导语】2021年天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1.考生应在考前14日内自行检测体温,并于考前使用手机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同时,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离津,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并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者;2021年有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考前14日内存在体温达到或超过℃、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以及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考前将本人有关情况(包括:本人报考的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以上人员须如实向上述电子邮箱申报有关情况。 4.考前14日内有外省市来津或本市外出后返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日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须在考前三日将相关情况向考试机构报告,经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应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天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考前有入境旅居史的人员(含港台地区),入境未满21日者不得参加考试,超过21日未满28日者持考前2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7.考生如为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日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须提供治愈出院诊断证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考试前2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考生如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8日(含定点医院内观察期14日)且解除隔离核酸检测阴性的无症状感染者,须提供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考试前2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无异常。 上述两类考生,须在考前三日将相关情况向考试机构报告,经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应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后满14日且未满28日的人员,如参加考试,须经考试机构及辖区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并遵守防疫有关要求。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参照上述治愈人员审批。 8.考前14日至考试当日,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持考试前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考试机构报告,经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应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9.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进入考点前若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不得继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若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10.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信息书》、显示考前14日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带金盾(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即显示金盾标识)的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部分考生还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材料,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其他项目均齐全但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登记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1.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2.考生应遵从考点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市教育两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相关防疫要求。 13.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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