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呱呱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不允许代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须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考试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3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 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8日至25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8月18日至26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8日至27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 应选择陕西省 ),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首次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 。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 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 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 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 核查通过 ”、“ 无法核查 ”和“ 核查不通过 ”。
1.核查结果为“ 核查通过 ”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 无法核查 ”和“ 核查不通过 ”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或者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 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
1、 选择告知制 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级别为 考全科 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 免二科 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彩色 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 增报专业 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 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 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 ,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 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1年10月30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客观题 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 主观题 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件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 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可免费下载。
附件: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考全科级别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二科级别报名条件
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级别报名条件
第七条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附件:2. 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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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为做好云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
次考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如考生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现场核查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其它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4.增报专业,已取得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其中任一专业资格。
属前款第1、2、3项条件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属第4项条件的,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免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3月17日09:00—3月23日17:00;
交费时间:3月18日09:00—3月24日17:00。
(二)报名网址
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板块——考试报名——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需对报名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考试期间发现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数字不一致、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存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报名时须认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缴费前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含照片)将不得修改。
3.报考人员应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并按照系统报名流程操作,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进行下一步操作。
4.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交费,交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收费标准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价格函〔2021〕459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6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69元。交费成功后,可自行前往微信小程序云南非税缴费小程序打印电子发票。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等情况,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5.已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方式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闭卷);
2.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3.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4.水利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开卷)。
本次考试采用机考。共有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23年度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注册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和其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参考资料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开卷考试,禁止应试人员携带有解析过程的习题集、题册等资料进入考场,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可携带参考资料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4个专业统一使用)。
(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1)《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与计量实务》;
(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
(3)现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2.交通运输工程
(1)《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公路篇2019年版)》;
(2)现行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其中《交通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上、下册)》《交通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为必带资料。
3.水利工程
(1)《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
(2)现行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其中《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下册)》和《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为必带资料。
七、成绩管理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考生提交试卷即可查看成绩,亦可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快捷查询——二级造价师成绩查询或登录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板块——成绩查询——云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因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考试结束后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
(二)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连续2个考试年度有效。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科目,即可取得职业资格。
(三)证书领取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考生见通告后,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快捷查询——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查询或登录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板块——云南省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入口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四)注册管理
获《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的人员,须经注册后取得全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相关事宜分别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抄袭。
(三)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加载金融功能并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试结束方可交卷退场;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不按规定和要求执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音视频采集和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考试机黑屏、断网、断电、无法登录考试系统、信息有误、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将不再受理上述问题。严禁擅自对考试机进行关闭或重启、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擅自使用、更换其他考试机,应试人员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在异常情况处置期间,应试人员应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引导。
(六)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七)组考部门和应试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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