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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工业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择了甲、乙施工单位分别承担A、B标段工程的施工,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和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B标段所需的部分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乙施工单位按照正常的程序将B标段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在采购B标段的锅炉设备时,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由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更能保证质量,建设单位便与设备生产厂商签订了供货和安装合同并通知了监理单位和乙施工单位。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反馈信息及质量记录分析,对A标段某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有怀疑,随即指令甲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剥离检验。甲施工单位称:该部位隐蔽工程已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若剥离检验,监理单位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延长工期。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B标段进场的配电设备进行检验时,发现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某设备不合格,建设单位对该设备进行了更换,从而导致丙施工单位停工。因此,丙施工单位致函监理单位,要求补偿其被迫停工所遭受的损失并延长工期。 1.「问题」请画出建设单位开始设备采购之前该项目各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图。 「解答」每两个单位的合同关系为1分。 2.「问题」在事件1中,建设单位将设备交由厂商安装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答」不正确(分),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1分)。 按照建设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采购但不包括安装。并且乙施工单位已经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了安装工作的分包,所以安装工作应该由丙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单位将安装工作直接交给设备生产厂商的作法是不符合建设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的。 3.「问题」在事件1中,若乙施工单位同意由该设备生产厂商的施工队伍安装该设备,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解答」监理单位应该对厂商的资质进行审查。(1分)若符合要求,可以由该厂安装。(1分)如乙单位接受该厂作为其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设备厂的合同;(1分)如乙单位接受厂商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监理单位应该协助建设单位变更与乙单位的合同;(1分)如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应该拒绝由该厂商施工。(1分) 如果该设备厂不具备承包资格,就达不到安装工作的要求,不能进行安装工作的施工。根据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监理人有协助委托人选择承包人的权利,所以设备厂的资格审查可以由监理单位完成。 如果该设备厂具备承包资格,有两种情况: (1)设备厂作为乙施工单位的分包商,与乙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与设备厂的供货合同中需要增加安装工作,安装工作的完成由设备厂和乙施工单位订立合同,因此需要进行供货合同的变更。按照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表现为分包工程的批准;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的管理表现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和行使确认权或否决权。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基本程序如下: (2)设备厂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这种情况下,安装工作由设备厂承担,乙施工单位的合同中应减少安装工作的内容,因此需要进行承包合同的变更。 4.「问题」在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试分析剥离检验的可能结果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处理方法。 「解答」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分)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工程师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1分) 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分)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分)并相应顺延工期;(分)检验不合格,(分)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分)工期不予顺延。(分) 按照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8条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问题」在事件3中,丙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应该向监理单位提出?为什么?对该索赔事件应如何应处理。 「解答」 (1)不应该,(分)因为建设单位和丙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1分)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根据索赔的定义,可知索赔的发生必须要有合同,而且只能发生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由于建设单位和丙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因此丙施工单位的索赔只能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乙施工单位提出,不能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工程监督和管理,处理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由题意,包括甲、乙两个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2)处理: A.丙向乙提出索赔,乙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书。(分) B.监理单位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分) C.监理单位受理乙单位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分) D.总监工程师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费用额度和延期时间,与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分) E.总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费用和工程延期作出决定。 (分) 根据合同结构图,丙单位的索赔只能向乙单位提出,之后乙单位应首先分析原因并依据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判明责任,如果丙单位的索赔要求合理且属于建设单位约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要按照索赔程序向建设单位索赔,即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之后按照索赔的程序处理就可以了。具体的情况请参考《合同管理》教材171页分包合同的索赔管理和176页索赔程序。 「复习提示」这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题目。只有熟悉实际工作的程序,才能准确作答。 1)监理的工作程序在《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教材中第六章涉及到,必须把教材上的几个程序图读懂,考试时虽然不要求作图,但经常涉及到各个步骤的要求及顺序。 2)索赔的程序必须掌握,特别是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处理和总分包索赔的管理。 3)作答的时候要注意问题的问法,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要写出来,不能只考虑错误的做法或不被批准的情况。 「背景」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二月份开始施工。 (1)合同规定 ①预付款按合同价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 ②保修金按5%扣留,从第一个月开始按各月结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 ③工程提前1天,奖励10000元,推迟1天罚20000元。 ④合同规定,当物价比签订合同时上涨≥5%时,依当月应结价款的实际上涨幅度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 其中为人工费在合同总价中的比重,为材料费在合同总价中的比重。 单项上涨小于5%者不予调整,其它情况均不予调整。 (2)工程如期开工后,施工过程中: ①4月份赶上雨季施工,由于采取防雨措施,造成施工单位费用增加2万元,中途机械发生故障检修,延误工期1天,费用损失1万元。 ②5月份由于公网连续停电2天,造成停工,使施工单位损失3万元。 ③6月份由于业主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单位返工损失5万元,并损失工期2天,且又停工待图15天,窝工损失6万元。 ④为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赶工措施费5万元,使工程不仅未拖延,反而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⑤假定以上损失工期均在关键路线上,索赔费用可在当月付款中结清。 (3)该工程实际完成产值见表(各索赔费用不包括在内)。 各月产值表单位:万元 月份 2 3 4 5 6 7 实际产值 1200 800 600 (4)各月实际造价指数见表 各月造价指数 月份 1 2 3 4 5 6 7 人工 110 110 110 115 115 120 110 材料 130 135 135 135 140 130 130 「问题」(1)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多少?费用多少? 「解答」 工期索赔计算: 事件①机械检修1天是由于承包商原因,故不能索赔。(1分) 事件②公网停电2天属于非承包商原因,属业主风险,可索赔2天;(1分) 事件③返工时间2天属于业主的原因,可索赔2天(1分);停工待图15天属于业主原因,可索赔15天。(1分) 由于以上工作均在关键线路上,故可索赔工期:2+2+15=19天 (分) 费用索赔计算: 事件①防雨属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措施,应在合同中已包括,故损失费2万元不能索赔;(1分)机械修理属于承包商责任,修理费1万元不能索赔;(1分) 事件②公网停电损失3万元属于业主风险,可以索赔费用3万元;(1分) 事件③返工损失5万元是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可以索赔费用5万元;(1分)停工待图损失6万元是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可以索赔费用6万元;(1分) 事件④赶工措施费5万元属于承包商的责任,不能索赔;(1分) 故可索赔费用为3+5+6=14万元 (分) 工期延误的索赔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业主原因或责任、风险导致的工期延误 → 可以索赔 (2)承包商的原因或责任、风险导致的工期延误 → 不可以索赔 (3)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 可以索赔 上面所指的工期延误是指工程的总工期发生延误。 费用索赔: (1)业主原因或责任、风险导致的费用增加 → 可以索赔 (2)承包商的原因或责任、风险导致的费用增加 → 不可以索赔 (3)客观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 → 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 「问题」(2)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起扣点为多少?保修金数额为多少? 「解答」 该工程预付款为6000×20%=1200万元 (分) 起扣点为6000×40%=2400万元 (分) 保修金为6000×5%=300万元(分) 「问题」(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多少? 「解答」 2月份:实际完成1000万元,物价上涨不超过要求,不需要调价。 应支付1000×万元 (1分) 3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物价上涨不超过要求,不需要调价。 应支付1200×万元 (1分) 累计1200+900+1080=3180万元>起扣点2400万元,因此从下个月开始扣预付款,平均每月扣除1200/4=300万元;(1分)累计已扣保留金220万元。 4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物价上涨不超过要求,不需要调价。 应支付1200-300-(300-1000×10%-1200×10%)=820万元 (分) 5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 材料上涨:(140-110)/110 ×100%=>5%,应调价。 (分) 调整后价款为:1200×(× 140/130+)=1200×万元(分) 实付:万元 (1分) 6月份:实际完成800万元 人工上涨:(120-110)/110 ×100%=>5% (分) 调整后价款:800×(× 120/110+)=万元 (分) 实付:万元 (1分) 7月份:实际完成600万元 工期提前奖励:(10+19)×10000=29万元 (分) 实付:600-300+29=329万元 (分) 进度 实际完成 进度款调价 保留金 预付款 索赔款 工期奖罚 总数 6000 实际发生 -300 1200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开工前 1200 2月 1000 -100 3月 1200 -120 累计>2400 4月 1200 -80 -300 5月 1200 材料调价 -300 3 6月 800 人工调价 -300 11 7月 600 -300 提前 「复习提示」 合同价款的结算是复习重点,要掌握工程合同价格总价的计算;预付款的计算和扣除(起扣点);保留金的计算和扣留、返还;工程进度款的计算;索赔款的计算与批准支付;工期奖励与罚款的判定与计算;竣工结算的计算。 「答题技巧」 判断提问内容的主体,是业主支付还是承包商获得,还是工程师批准,尤其是涉及到索赔的问题。计算过程,能先计算出总数的先计算出总数,如题目中的保留金、预付款等。 其次,按照背景条件,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列出一个简单的表格,根据题目中的条件和事件的发生情况逐个标明每种款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时间,以及每种款项发生和支付的时间,这样在计算的时候就不会漏答了。 知识点:招投标 「背景」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1.「问题」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解答」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1分) 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分) 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1分) 是受要约人做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而要约是要约人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个一经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才成立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都是希望看到这些的人找自己订立合同,如果自己给出,则成立合同。 2.「问题」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解答」(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1分)《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1分)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分)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宣读投标人名称,但不宣读其他内容。 (2)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1分)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分),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1分)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3)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问题。(1分)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分)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分)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1分)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分) (5)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1分)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1分)而本案例为32日。(1分)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1分)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1分)否则,就是错误的。(1分) 一般而言,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是评标,其结果是推荐一至三人的中标候选人,并表明排列顺序;而定标是招标人的权力,按规定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确定中标人。但是,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复习提示」 本案例考核招标投标程序中从发出投标邀请书到中标、签约之间的若干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的性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投标文件的拆分和宣读、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确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行为、中标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的行为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分析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答题时要根据本案例背景给定的条件回答,不仅要指出错误之处,而且要说明原因。为使条理清晰,应按答题要求“逐一说明”,而不要笼统作答。

工程师考试难题汇总表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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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气少女毛毛酱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在即,很多考生都想在考试获得高分,除了平时紧张的备考之外,掌握以下考试技巧和答题方法也非常关键,下面就随我一起来看看吧!

1、考生备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定不要想着投机取巧,如果被监考老师抓住,成绩将给予无效处理。

2、考生备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切勿乱用别人的学习方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别人的方法可能好,但是不一定适合自己,建议考生结合自己的学习习惯,科学备考。

3、提醒考生备考切忌死记硬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四个科目相对考点较多,死记硬背会花掉大量的备考时间,。

6、切忌题海战术,备考一定要从教材出发,每年的历年真题会有一些重复考题,但试题毕竟是比较片面的,只有把教材中的知识点理解了掌握了,答题才能得心应手了。

7、备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备考前制定好备考计划,坚持执行计划,即使基础差,只要肯用功,通过考试并不是什么难事。

8、考生备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过程中,不要总去想结果,应该想的是学习计划执行的怎么样,考点是否理解了,复习要养成习惯,最开始进入状态很难,这时候,需要强迫自己按学习计划坚持两周,坚持就是胜利。

1、看清题目理解题意

在安全工程师考试中难免会有所紧张,在看到题目的时候不够细致,没有全面理解题目就开始答题,容易出现错误。还有些考生会想当然,随意看一下,觉得自己比较熟悉和了解,就匆忙下手答题了,等发现解答的不是题目需要的问题时就已经来不及了,时间不允许,答题纸的空间也不允许,所以考生一定要好好审题,摸清楚问题再下笔。

2、清晰的解题思路

在做安全工程师主观试题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解题思路,千万不能想到哪写到哪,很容易出现中途不知道如何作答的情况,所以一定要把思路弄清楚,把自己认为的重点或答案可以在草稿纸上罗列写一下,整理清楚再答题。

3、做题步骤

在安全工程师做题的时候,做题顺序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主观题,一定要用序号依次写好,千万不要字数太多,让阅卷老师看的眼花缭乱,最重要的就是突出答案的重点。

4、做题不要留下空白

对于安全工程师案例题答题切勿留白,会的一定要准确应答,不会的尽量回答。安全工程师考试主要是检测考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尤其是在主观题。对于解不出的难题,可以依照自己平时的方法,理顺一下做题思路。选择题一定要都做完,主观题有时间的话也要根据自己的解析,能答一些就答一些,不要不做,写上的话就有得分的可能,若是留下空白那么肯定就是零分。

【选择题】

安全工程师每一科目都有选择题,由此可见,选择题在安全工程师考试中所占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1、单选题

单选题当然是选对了,这道题全部的分就拿到手了,但是如果选错了,那么不好意思啦,就不得分了。

2、多选题

多选题需要给大家细说一下,你选择的答案中只要有一个错误选项,那么很不幸,你将一分不得;如果你少选,每个选项会得分。多选题建议大家拿不准的选项就不要选了,风险太大啊,万一错选了将一分不得。

【主观题】

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的主观题需要考生手写回答。对考生来说,了解其判卷规则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就跟大家说说阅卷判分规则吧。

首先,答案要书写工整。因为主观题不像选择题那样机器判卷,是人工判卷。人工判卷评分最起码得要判卷人员正确识别你的答案,字写得好不好没有关系,只要工整,不要龙飞凤舞。要是潦草到要每个字得猜或者大部分字不能一下看懂,那你就悲剧了。判卷者直接给你个2-3分。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去研究你的书法。

其次,答题要对号入座。因为所有的卷子在判卷前都要输入电脑,每个老师只负责其中一道题的评分,其他的题目都看不到。因此大家在答题时一定要看仔细,让答案“对号入座”,书写在应该的位置,否则阅卷时老师是看不到的,即便答对了也是枉然。像一些朋友标注的“转第几页”等都要避免。

最后,答案分条作答。多用教材原话,不要长篇大论。因为判卷主要是看主要的得分点,一道题就90秒钟时间,大约只有20秒左右时间看一道题中的一问,要是判卷人员在这20秒钟,看见你有几个和得分点相近的话,就给你几个得分点的分。

如果是长篇大论,那么对不起,判卷人员不会去仔细看你的答案,这也从侧面说明你基本上不是太清楚主要知识点才会这样答。直接给你1-2分。因为他们有2分的误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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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雯雯雯

【导读】众所周知,由于疫情的原因,我国建筑行业的考试都多少有所影响,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将在11月7号至8举行, 考试科目分为四个,其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案例题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审题、理解问题的含义和考查内容

2、分析背景材料中内涵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表达顺序等各种关系和相关性。

3、充分利用背景材料中的条件,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层次的解答问题,避免答非所问。

4、解答问题针对性要强、内容要完善、重点要突出、逐层分析、逐步表达、依据充分合理、结论明确。

对于题目比较长的试题,应考者往往非常紧张。怕花太长的时间审题导致来不及写答案,往往以较快的速度浏览题目,结果导致在写答案时又要花很长的时间反复浏览分析题目,并且不能真正确定命题者的考核要求,不能吃透模拟场景或业务活动背景材料中内涵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法定关系、表达顺序等内容,答题出现漏项、判断失误、答非所问等情况。因此建议考生至少仔细审核两遍题目,第一遍审完后,仔细看一下要回答的问题;再在审第二遍时带着要求回答的问题审题,对重要的、关键地方可以用笔画一下作为提示,或给题干适当分段已达到真正理解题意和考核内容。

有分析过程的尽量写出分析过程,有计算要求的要写出计算过程,有相关的知识点联系内容的可以点缀一下,尤其是要注意与考试用书的内容紧密结合。

答案的评分标准一般以准确性、完整性、分析步骤、计算过程、关键问题的判别方法、概念原理的运用等为判别核心。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202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案例题答题技巧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现在,大家就可以整理下适合自己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技巧,争取在考场上,正常发挥,获得一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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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懒安静的阳光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必备知识点 1物体打击 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 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5触电 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 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 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 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居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9高处坠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10坍塌 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 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 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在加工配料、运输、储藏、使用过程中,由于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做用,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 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7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作,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 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如: ①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②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气引起的爆炸; ③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④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都属于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属于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干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 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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