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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闸北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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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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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制图需要熟练掌握AutoCAD;2、流程模拟需要用到AspenPLUS;3、数学模型的建立需要用到Mathematics或者MatLab;4、化工最博采众长的日本,和化工创新能力最强的德国,为此你需要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证和德福TDN5级证;5、最后是最基础的Word,Excel,PowerPoint。别觉得这个基础,里面的功能强大的你难以想象。

化学工程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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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时光深处

像会计行业的注册会计师证那样的,在化学行业里面有注册化学工程师,不过很难考,而且要有工作年限。我也是学应用化学的,你想做分析的话,可以考化验员(化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不过要工作经验的。山东省化验员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化验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书,在企业质检机构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时,劳动就业,晋级晋职时有效,请各单位务必给予足够的重视。化验员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初级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作5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二、培训内容初级班系统学习分析时取样和制样的常识,溶液的配制和计算,重量分析和容量分析的基本操作,数据处理,化验室安全管理,玻璃仪器基本知识,质量体系管理,并结合实验进行操作规范化训练。中级班在初级班基础上系统学习酸碱滴定法、配位滴定法、氧化还原滴定法、沉淀滴定法、重量分析、比色分析的基础理论并结合实验进行操作规范化训练。高级班系统学习仪器分析的光化学分析、电化学分析、色谱分析、有机分析、环境分析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三、培训对象主要面向全省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化学分析检验的工作人员。四、培训时间地点(一)培训时间:每年四期,每一季度各一期。第一期:3月中旬第二期:6月中旬第三期:9月中旬第四期:12月中旬具体开课时间请注意经常登录山东化学化工科技网( )。(二)培训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2号楼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山东奥博职业培训学校五、培训费用初级班学费1080元(包括授课费、实验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资料费、考试费等);中级班学费1260元(包括授课费、实验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资料费、考试费等等);高级班学费1340元(包括授课费、实验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资料费、考试费等等)。六、报名办法由所在单位的有关部门组织报名,填写《山东省化验员技术培训班》报名表(见附表1),加盖公章后于开学前一个月报山东省化考委或电话报名。报名表可发传真。报名表下载处:网站七、 其它事项:学员报到时须带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龄证明(从事本专业的工龄证明)、计算器,彩色照片(一寸4张,两寸4张),身份证等。学费于报到时交纳,培训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山东省化验员技术考核委员会山东省化验员职业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邮编:250014电话: 82663182 82929215传真:82601227 82663182 82929215联系人:王晓云田胜郭文艳抄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化验员技术考核委员会山东省化验员职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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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JyHl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 考试依据文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二、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三、 考试科目设置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四、 考试组织实施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五、报名办法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第二条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第三条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四条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第七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第八条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人事部和建设部批准。第九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第十条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第十一条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参见 2011年考试时间为9月17~18日,具体时间参考当地省的人事考试中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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