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242

善美梅子
首页 > 工程师考试 > 一级防护工程师考试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安好即可

已采纳

防护工程师考内容还是挺多的,中国证书人才网总结一下吧,综合科目考试知识要点:一、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单选10分)了解民防、人防的概念,世界民防产生的背景、发展史;二、人防工程规划概论(单选10分)了解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的任务和意义,我国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编制发展阶段;熟悉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的工作内容、编制程序、成果要求;熟悉城市人防工程体系的构成、基本内容和建设要求;三、武器效应与工程防护(单选10分+多选10分)了解核武器、常规武器、生化武器的种类,及其各种破坏效应;掌握核爆冲击波、常规武器爆炸冲击波的产生、传播规律、计算原理;掌握工程防护的基本方法。四、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基础知识(单选15分+多选20分)掌握人防工程的分类与分级,以及常见人防工程的主要特点;熟悉人防工程防护原则和措施,以及常用防护设备;掌握人防工程口部防护原理及防护措施、设施的布置;熟悉人防工程结构抗力要求、基本类型、防护原则;掌握防空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构造要求。了解人防工程伪装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人防工程防核电磁脉冲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五、人防工程给水排水基础知识(单选5分+多选10分)了解取水工程的基本概念和设施;熟悉水质标准和给水处理的方法;了解输水和配水系统中的输配水管网、给水管管材、管网附件和附属构筑物;了解排水系统的构成;熟悉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消防给水;了解柴油电站的供油方法。六、人防工程通风空调基础知识(单选5分+多选10分)了解人防工程的内部空气环境特点,人防工程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作用、系统的组成;熟悉人防工程防护通风通风方式,人防工程进风系统、排风系统的组成与布置;了解人防工程空气调节的各种途径,常用空调系统分类,地下工程空调除湿系统原理;了解柴油电站的通风系统的作用和通风标准,通风降温和排烟方式。七、人防工程供电系统(单选5分+多选10分)了解供电系统的基本概念、系统组成和要求;熟悉人防;八、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选10分+多选20分)了解人防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熟悉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了解人防工程建设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制度,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管理;了解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知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建设监理的实施;了解人防工程施工管理的任务,建设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技术管理;了解人防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人防工程造价的组成,造价管理的实施;熟悉人防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方法和标准。九、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选10分)了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基本内容和要求,方法和措施;熟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标准;熟悉人防工程口部的土建工程、出入口防护设施、通风口、排烟口防护设施、给水排水口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十、人防工程施工技术(单选10分)了解人防地下室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了解人防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防水施工,穿墙管道和防护门框墙等特殊部位施工技术;熟悉人防工程防护设施安装与检验方法;了解人防工程特殊施工方法,坑地道人防工程施工技术。十一、城市地下建筑(单选10分)了解城市地下空间及地下建筑的涵义,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任务和主要内容,地下建筑的历史沿革,地下建筑的防护与环境特性,地下建筑的分类;了解地下建筑内部空间布局和外部空间设计原理方法;了解各类地下公共建筑、地下交通建筑;了解地下建筑采光、内部防灾、防水等相关技术。十二、人防工程相关政策法规(单选20分)熟悉国家人防办发布的与人防工程建设相关的现行政策法规。具体内容我就不说了,自己可以去找一下资料来看。

一级防护工程师考试

212 评论(10)

叶烨夜夜

80%。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2、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3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3、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经过防护工程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

270 评论(13)

爱吃爱喝薅羊毛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人防工程师报考条件,一起来看一下吧。第一条 为规范、指导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考试计划、考试大纲、合格标准,建设试题库,并组织考试。第三条 人防防护工程师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包括综合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分为一级执业考试和二级执业考试。第四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二)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3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三)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经过防护工程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防护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1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二)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后,累计从事防护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3年(截止至报名当月底),经过防护工程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第六条 考试由本人直接向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第七条 考试实行全国集中统一考试,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原则上每年均举办两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可增加考试批次。第八条 通过综合科目考试的,需在自综合科目考试之日起三年内通过专业科目考试。三年内没有通过专业科目考试的,需重新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第九条 自考试之日起30 日内,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第十条 考试合格者,由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上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第十一条 人防防护工程师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人民防空基础知识、防护工程基础理论、人防工程基本概念、人防行业相关法规等。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设计规范、建设标准等。具体参见各专业考试大纲。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人防防护工程师考试者,应缴纳考试费。第十三条 与考试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对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国家人事考试保密规定的相关要求处理。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人员应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327 评论(10)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