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小超
1、司炉的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检查组织司炉培训考试单位的条件;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对教学大纲和考试题库的统一审定工作;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审查教学程序、教案,监督检查教学质量,对考试现场及评分进行监督检查等。2、组织司炉培训考核的单位,可以是锅炉检验单位,也可以是司炉数量特别集中的锅炉使用单位。这些单位必须提出组织司炉培训考试的书面申请,经地、市级(或经授权的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其条件,报上一级安全监察机构同意,方可开展这项工作。电力系统电站锅炉司炉和运行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力公司司炉培训、考核委员会组织进行。3、组织司炉培训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相应的组织培训和考试的师资力量和管理机构;2.具有相应的组织培训和考试的场所、设施及器材;3.具有相应的组织培训和考试的教学程序、教案、管理制度。4、司炉培训和考试包括取证培训考试和复审培训考试两种,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司炉首次参加培训前,应填写《锅炉司炉安全技术档案卡》(式样见附录),并提供文化程度证件。司炉培训的时间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1.考试的培训时间(1)理论培训时间:Ⅰ类司炉一般不少于180学时,Ⅱ、Ⅲ类司炉一般不少于120学时,Ⅳ类司炉一般不少于60学时。(2)实际操作培训或操作实习时:Ⅰ类司炉一般不少于6个月,Ⅱ、Ⅲ类司炉一般不少于3个月,Ⅳ类司炉一般不少于1个月。2.复审考试的培训时间应予以缩短。司炉考试命题应包括:1.理论知识部分(1)压力、温度、介质、燃料、燃烧、传热、水循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2)各种锅炉的结构及其特点;(3)锅炉安全附件的作用、结构、原理及保证灵敏可靠的注意事项;(4)各种热工仪表、自控和联锁保护的作用、维护管理要求和操作注意事项;(5)锅炉附属设备如给水、水处理、燃烧、通风、除渣、吹灰、消烟除尘等辅助装置及有关循环系统的结构特点、作用及操作要领;(6)锅炉水处理基本知识及常用水处理方法;(7)锅炉运行的管理和操作要点;(8)锅炉常见事故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预防;(9)锅炉停炉维护保养的注意事项;(10)锅炉安全法规规章中有关锅炉使用登记、安装、检验、修理改造、事故报告处理及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2.实际操作部分(1)锅炉启动前的检查准备、点火、升压、正常运行、调整、压火、停炉等操作;(2)安全附件的检查、维护和调整;(3)各种辅机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和操作;(4)事故模拟演习。司炉考试应保证公正、严防作弊,并按下列要求加强管理:1.考核单位对工业锅炉司炉的考试应从统一规定的题库中选题;对电站锅炉和特殊类型锅炉司炉的考试,考核单位应先按本规定的基本要求建立理论和实际考试的题库,并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定;2.安全监察机构应对考题进行确认;3.考场须有严格的考场纪律;4.考场须有安全监察机构人员或其授权人员监督检查;5.主考人、监考入须在考卷及主评分表上签字。司炉培训和考试的有关资料,应与《锅炉司炉安全技术档案卡》一起存档。 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对符合条件和考试合格的司炉,发放司炉证,并注明其类别。电站锅炉的司炉,由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发证。……求采纳。
麻酥酥Jessica
锅炉证需要去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报考,或者找机构代办。烧锅炉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就是质监局颁发的G1、G2、G3三个级别证书,根据额定工作压力和锅炉考不同级别证书。
培训对象:准备从事司炉工作的人员;在岗但无操作证人员。
培训内容:燃气燃油锅炉的基本知识,燃油燃气及其燃烧,燃气燃油锅炉本体的借本结构,燃煤锅炉改燃气的安全技术,锅炉用燃烧器,燃气燃油锅炉附件。
自动控制原理和点火程序,燃气燃油锅炉操作规程及故障排除,程序控制器与燃烧器控制,压力、温度、火焰传感器及其控制,水位传感器及水位控制等。
锅炉证各等级区别: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的蒸汽锅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锅炉工程师
吃货终结者0416
你如果是建设单位的锅炉工程师,应该是主要负责锅炉的运行维护。在项目建设期,主要的工作职责应该如下:(以下第15条的内容是锅炉运行技术人员的必须项,其他可以是施工监理人员的内容,但是为了个人对锅炉全面了解,建议全面参与):1.审核专业所管辖的各类设备和系统的初步设计,提出参考意见。2.参与专业所管辖的各类设备和系统的图纸会审工作。3.负责分管工程合同的履行工作。4.对锅炉及其辅机、各系统具有监造义务。5.参加对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及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负责设备施工的验收。6.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所管辖设备和系统在安装、试运和交付生产前出现的任何需协调处理的问题。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装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督促解决。参与质检站和监理组织的质量检查。8.负责专业范围内压力容器的监督工作。9.负责落实作业指导书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发现施工单位有不按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有建议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的权力。10.了解和掌握本专业设备安装的进度、做好设备的验收评价工作,把好安装质量关。11.研究本专业设备上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及技术或工艺要求,并组织实施,办理设计变更、设备缺陷、材料代用。12.深入现场了解本专业设备的安装、试运行及健康状况,及时提出设备在安全、经济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13.编制工程材料预算,整理原始索赔资料,办理相关签证。14.参加质量验收,填报一级验收单,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15.负责锅炉系统操作规程、事故预案待技术资料的编写以及对锅炉工的培训。16.负责锅炉系统及设备的档案验收、收集整理等管理工作。
辛巴在深圳
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该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20人·项,可以一人多项,能覆盖工艺要求。
压力容器焊
大哥你看下锅炉技术监察规程就知道了啊,上面有详细的规定看看你要生产的余热锅炉在不在这个范围内:蒸汽锅炉:p<= 热水锅炉:p< t<120 剩下那个有机热载体不常见
探伤室面积好像没有规定多少,但你要根据你申请的锅炉级别,能制作多大的锅炉来建。
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一、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一)、一般要求 1.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申请领取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B级锅炉生产历史。 3.提出许可证申请的企业经批准试制生产过A级锅炉产品。 4.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二)、厂房和技术设施 1.企业厂区和工艺流程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的规模,能满足A级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 2.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3.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应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4.应有机电产品、自控仪表库房。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应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应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 7.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金相、理化试验室。 8.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试验室。 9.企业应具有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并尽量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 (三)质量管理及技术文件 1.必须建立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 2.应有与锅炉制造有关的规程、规定和标准。 3.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领导担任,各责任工程师应由熟悉本岗位业务的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担任;对上述需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有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的明确规定。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锅炉产品工艺流程图、产品工序过程卡、工序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 5.焊接工艺指导书及其数量、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其数量、热处理工艺以及无损探伤的通用和专用工艺及其数量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 6.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7.外协的锅炉受压元件应由取得劳动部认可的制造单位承担,企业应对外协的锅炉受压元件的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 (四)技术力量 1.工程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00名,其中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中应不少于80名。 2.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 3.锅炉专业设计人员应不少于50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含整体设计、受热面布置、钢结构设计等方面)应不少于8名,工程师应不少于25名。 4.焊接、热处理、材料、冷作、热加工、机加工等各类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应有足够的工艺专职技术人员,其中,焊接专业高级工程师应不少于2名,工程师应不少于4名;热处理、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1名。 5.专职标准化技术人员应不少于5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应不少于1名,工程师应不少于2名。 6.专职计量技术人员应不少于4名,其中,工程师应不少于1名。 7.专职检验技术人中应不少于10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应不少于1名,工程师应不少于3名。 8.无损探伤持证人员数量应能满足工厂生产产品和生产规模的需要,其中,Ⅲ级持证人员应不少于3名,射线及超声波Ⅲ级持证人员各不少于2人项,射线、超声波深伤方法应有5名以上Ⅱ级持证人员,磁粉、着色等方法均应有Ⅱ级持证人员。 9.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90名。 (五)生产设备与工装 1.半自动或自动气割机切割厚度应能满足A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2.弯管设备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3.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包括自动埋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手弧焊机等。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板材和管材焊接坡口加工设备。 5.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集箱热处理设备。 6.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钻孔设备。 7.应有加工直径不小于2000毫米的立式车床。 8.应有喷丸或喷砂设备。 9.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 10.具有满足锅炉产品生产需要的工装设备。 11.A级锅炉制造企业应具有四种以上的下列重大设备: (1)水压机或油压机的能力不低于2000吨。 (2)具有热卷(压)100毫米厚钢板的加热炉。 (3)具有卷板能力不小于100毫米厚的卷板机。 (4)具有与不小于50兆瓦A级产品相适应的锅筒热处理设备。 (5)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膜式水冷壁生产设备。 (6)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成排弯管设备。 (7)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蛇形管生产设备。 (8)具有管组或管屏整体热处理炉。 (六)检测和试验设备 1.应有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A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2.应有现场光谱分析设备。 3.应有金相检验设备。 4.应有长、热、力、电检测标准计量设备或固定的量值溯源。 5.应有机械性能试验设备。 6.应有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设备(包括测厚、射线、超声波、磁粉、着色等设备);射线探伤设备透照厚度能力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7.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需的检测平台和检测工具。 二、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一)一般要求 1.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申请领取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C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C级锅炉生产历史。 3.提出许可证申请企业经批准试制生产过B级锅炉产品。 4.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二)厂房和技术设施 1.企业厂区和工艺流程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的规模,能满足B级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 2.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3.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应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4.应有机电产品、自控仪表库房。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应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应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 7.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金相、理化试验室。 8.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试验室。 9.企业应具有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并尽量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 (三)质量管理及技术文件 1.必须建立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 2.应有与锅炉制造有关的规程、规定和标准。 3.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领导担任,各责任工程师应由熟悉本岗位业务的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担任;对上述需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有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的明确规定。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锅炉产品工艺流程图、产品工序过程卡、工序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 5.焊接工艺指导书及其数量、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其数量、热处理工艺以及无损探伤的通用和专用工艺及数量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 6.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7.外协的锅炉受压元件应由取得劳动部认可的制造单位承担,企业应对外协的锅炉受压元件的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 (四)技术力量 1.工程技术人员应不少于80名,其中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30名。 2.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 3.锅炉专业设计人员应不少于20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应不少于3名,工程师应不少于8名。 4.焊接、热处理、材料、冷作、热加工、机加工等各类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工艺专职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0名,其中,焊接专业高级工程师应不少于1名,工程师应不少于2名;热处理、材料类专业工程师应不少于2名。 5.专职标准化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名,其中,工程师不少于2名。 6.专职计量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名。 7.专职检验技术人员应不少于6名,其中,工程师应不少于3名。 8.无损探伤持证人员应不少于15名,其中,Ⅲ级持证人员应不少于2名,射线及超声波Ⅲ级持证人员各不少于1人项,射线、超声波、磁粉、着色等方法均应有Ⅱ级持证人员。 9.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50名。 (五)生产设备和工装 1.半自动或自动气割机切割厚度应能满足B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2.弯管设备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3.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包括自动埋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手弧焊机等。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板材和管材焊接坡口加工设备。 5.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集箱热处理设备。 6.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钻孔设备。 7.应有加工直径不小于2000毫米的立式车床。 8.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 9.具有满足锅炉产品生产需要的工装设备。 10.B级锅炉制造企业应具有三种以上的下列重大设备: (1)水压机或油压机的能力应不低于1000吨。 (2)具有卷板能力不小于46毫米厚的卷板机。 (3)具有与B级产品相适应的锅筒热处理设备。 (4)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膜式水冷壁生产设备。 (5)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成排弯管设备。 (6)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蛇形管生产设备。 (六)检测和试验设备 1.应有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B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2.应有现场光谱分析设备。 3.应有金相检验设备。 4.应有长、热、力、电检测标准计量设备或固定的量值溯源。 5.应有机械性能试验设备,冲击试样的加工设备和投影检测仪器。 6.应有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设备(包括测厚、射线、超声波、磁粉、着色等设备);射线探伤设备透照厚度能力应满足生产的需要。 7.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需的检测平台和检测工具。 三、C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凡申请C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D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连续的D级锅炉生产历史。 2.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4.近三年锅炉产品平均产量不低于400蒸吨。 5.企业经批准试制过C级锅炉产品。 (二)厂房和技术设施 1.企业厂区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的规模,满足C级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 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不应小于30000平方米,生产锅炉的厂房面积不应小于8000平方米,其中生产锅炉的主厂房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 3.管材、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的库房。 4.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车间的工艺流程布局合理,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不小于20吨。 7.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试验室。 8.企业应具有新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并尽量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 (三)质量保证及技术文件 1.应有锅炉制造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以及与产品相适应、满足现行锅炉规程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产品质量稳定。 2.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厂级领导担任,各责任工程师应由熟悉本岗位业务的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担任。 3.焊接工艺评定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具有与产品相适应且符合规程、标准要求的焊接工艺、胀接工艺和无损探伤工艺。 4.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四)技术力量 1.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小于10%,且不少于40名;其中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应不少于20名,高级工程师应不少于5名。 2.技术部门应有大专以上锅炉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应不少于5名,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名。 3.技术部门应有大专以上焊接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不少于2名。 4.技术部门应有专职标准管理人员。 5.技术部门应有大专以上金属材料专业毕业、助工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名。 6.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30名,其中自动埋弧焊工不少于6名。 7.Ⅲ级射线探伤人员不少于1名,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中射线探伤人员应不少于6名,超声探伤人员不少于2人项。 (五)生产和检测设备 1.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冲压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追踪的协作关系。 2.具有卷板能力应不小于30毫米厚的卷板机。 3.最大弯管能力应不小于直径133毫米。 4.应有自动切割设备。 5.应有焊接坡口加工设备(刨边机)。 6.应有加工直径不小于1500毫米的立式车床。 7.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焊机总数一般不少于30台,其中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2台套,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台。 8.至少有4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探伤设备和1台超声波探伤设备,其中周向曝光机不少于1台。 9.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最大钻孔能力不小于80毫米。 10.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机械性能试验设备和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C级锅炉生产的需要。 11.有保证精度的冲击试样加工设备以及投影检测仪器。 12.应有符合要求的弯管放样和检测平台。 13.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必需的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 四、D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凡申请D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的E1级锅炉生产历史。 2.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4.近三年锅炉产品平均年产量一般应不低于200蒸吨。 5.企业经批准试制过D级锅炉产品。 (二)厂房和技术设施 1.企业厂区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的规模,满足D级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 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不应小于20000平方米,生产锅炉的厂房面积应不小于5000平方米,其中生产锅炉的主厂房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3.管材、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的库房。 4.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车间的工艺流程布局合理,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不小于20吨。 (三)质量保证及技术文件 1.应有锅炉制造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以及与产品相适应、满足现行锅炉规程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产品质量稳定。 2.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厂级领导担任,各责任人员应由熟悉本岗位业务的具有助工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焊接工艺评定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具有与产品相适应且符合规程、标准要求的焊接工艺、胀接工艺和无损探伤工艺。 4.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四)技术力量 1.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小于10%,且不少于25名;其中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应不少于10名。 2.技术部门必须有大专以上锅炉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应不少于3名。 3.技术部门应有大专以上焊接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不少于1名。 4.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埋弧焊工不少于4名。 5.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中射线探伤人员应不少于4名,超声探伤人员不少于1人项。 (五)生产和检测设备 1.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冲压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追踪的协作关系。 2.应有卷板能力应不小于20毫米厚的卷板机,并能保证预弯质量。 3.应有弯管能力不小于直径108毫米的弯管设备。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焊机总数一般不少于20台,其中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2台套。 5.应有3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探伤设备(其中周向曝光机不少于1台)和1台超声探伤设备。 6.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最大钻孔能力不小于80毫米。 7.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机械性能试验设备和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D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8.应有保证精度的冲击试样加工设备以及投影检测仪器。 9.应有符合要求的弯管放样的检测平台。 10.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必需的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 五、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凡申请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E2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的E2级锅炉生产历史。 2.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4.近三年锅炉产品平均年产值占全厂总产值的比例不低于30%,锅炉产品平均年产量一般应不低于40蒸吨或80台。 5.企业经批准试制生产过E1级锅炉产品。 (二)厂房和技术设施 1.企业厂区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的规模,满足E1级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 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万平方米,生产锅炉的厂房面积不应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锅炉的主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3.管材、半成品的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的库房。 4.焊材一级库应有保证温、湿度的措施,焊材二级库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温设备。 5.应有独立的满足防护和产品需要的探伤室,其中曝光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暗室应有保证底片质量的基本条件。 6.车间的工艺流程布局合理,主车间最大起吊能力不小于10吨。 (三)质量保证及技术文件 1.应有锅炉制造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以及与产品相适应、满足现行锅炉规程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转,产品质量稳定。 2.质保责任工程师应由助工以上技术职称厂级领导担任,各责任工程师应由熟悉本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焊接工艺评定应能满足现有生产产品的要求,具有与产品相适应且符合规程、标准要求的焊接工艺、胀接工艺和无损探伤工艺。 4.有完整、统一、正确的生产用图样和技术文件。 (四)技术力量 1.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小于5%,且不少于8名。 2.技术部门应有大专以上锅炉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2名(含锅炉专业中专毕业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 3.技术部门应有中专以上焊接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1名(含从事焊接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焊接技师)。 4.持证焊工焊接项目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持证焊工人数一般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埋弧焊工不少于6名。 5.Ⅱ级无损检测人员应不少于2名。 (五)生产和检测设备 1.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冲压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追踪的协作关系。 2.应有卷板能力应不小于20毫米厚的卷板机。 3.应有弯管能力不小于直径108毫米的弯管设备。 4.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焊接设备,完好的焊机总数不少于5台,其中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一台套(可焊接纵缝和环缝)。 5.有焊接滚轮架和自动焊操作机。 6.至少有二台完好的与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探伤设备。 7.具有满足生产和试样加工需要的机加工设备,其中摇臂钻的最大钻孔能力不小于80毫米。 8.应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机械性能试验设备和化学分析设备,且能满足E1级锅炉产品生产的需要。 9.应有满足产品生产要求所必需的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 注:对于制造E1级蒸汽锅炉产品的企业,其上述E1级条件中的有些要求改按下列规定: 1.锅炉产品平均年产量应不低于20蒸吨。 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一般应不小于6000平方米,锅炉生产用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主车间面积应不小于600平方米。 3.应有卷板能力不小于12毫米厚的卷板机。 4.应有弯管能力不小于直径76毫米的弯管设备。 5.主车间起吊设备能力应不小于5吨。 6.应有钻孔能力不小于直径50毫米的钻孔设备。
锅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级别 制造锅炉范围 A 不限 B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的蒸汽锅炉(表压,下同) C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 度小于120℃的热水锅炉 D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 及等于的热水锅炉 注: 1、额定出水温大于及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分属于C级及其以上各级。 2、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 3、持有C级及其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 炉,对于只制造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制造企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格,不需要定级别。
(一)一般要求 1.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凡申请领取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申请时应持有C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应有五年以上C级锅炉生产历史。 3.提出许可证申请企业经批准试制生产过B级锅炉产品。4.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设计、制造质量的重大事故
你指的应该是B级锅炉制造制造许可专项条件里面的技术力量要求的第4项:持证焊工人数以及项目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30人.项。 如果是这个他指的应该是需要相应人数持证的30人每项,不是30项.
锅炉焊工要求高,要求焊工必须具备高压焊接技术资质。
关于过路的应该有环保证书,常压锅炉生产许可证,不过现在好像环保证书是锅炉就不给批了,也就是不办了,常压锅炉的那个生产许可证好像也不用办了。常压锅炉,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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