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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y's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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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起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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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培训机构排名前十:

1、优路教育: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主营项目包括: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

2、学天教育:学天教育2010年3月成立于杭州,是一个专业的多领域教育培训平台。建筑工程类的培训项目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3、大立教育:大立教育是一家专注于建筑行业各种执业资格权威考前辅导机构。承担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等注册类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

4、233网校:233网校是国内知名的综合性考试资讯门户网站,业务涉及考试资讯与辅导、职业教育网络培训、中小学网络教育、在线考试系统研发等多个方面。

5、环球网校:环球网校成立于2003年,已拥有建筑工程、财会经贸、职业资格、医药卫生、外语考试、教师公考、考研学历、IT技能等八大类上百个考试项目的在线录播、直播课程。

6、中大网校:中大网校隶属于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毗邻总部基地。

覆盖了财会财税、医药卫生、建筑工程、对外贸易、金融法律、外语学历等各行各业的教育培训。建筑工程培训包括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

7、建设工程教育网:建设工程教育网是正保远程教育旗下的一家大型建设工程远程教育网站,是专业从事建筑工程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

主要从事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考试网上辅导和工程类考试相关信息服务。

8、学尔森教育:学尔森作为学尔森教育集团旗下最具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是中国建工和财经领域专业精英人才的考培基地。

学尔森还是一家集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授权认证、网络教育、文化传媒教学为一体的国际性综合教育培训机构。

9、方工教育:主要涉及的培训领域有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环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初级会计、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

10、建图教育:建图教育成立于2018年04月20日,主要业务领域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药师、经济师等等。

高效咨询工程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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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歌声里AA

⑴ 咨询工程师网上继续教育选择专业课是不是必须选择注册的专业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尹蔚民2015年8月13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 *** 、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三)参加远程教育;(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与生产、教学、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以及项目、资金、人才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第十四条国家通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继续教育项目、区域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对口支援等方式,对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给予扶持。第三章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第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第十八条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称继续教育机构)可以面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与继续教育目的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教材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继续教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第二十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 *** 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遴选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在继续教育方面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继续教育机构,建设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和专业科目指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荐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继续教育机构举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并与继续教育机构签订 *** 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常规统计和随机统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数据库。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对继续教育效果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 *** 有关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专业技术人员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学习费用。第二十九条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三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日原人事部发布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同时废止。 ⑵ 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后还需要每年继续再教育吗 需要的,但是不是每年都要,注册有效期最长为3年(在此期间,工程师可以变更注册单位),这个有效期如果您们当地的协会或者是其它主管机关,通知继续教育的话再去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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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草黑锅

广州佑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佑森教育),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专注于建筑工程类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的教育品牌,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主要培训项目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佑森教育集结业内泰斗级师资力量,特聘拥有“考神”之称的左红军教授等经验丰富的权威专家任教,并配备专业学习管家全程跟进学习进度。秉承脚踏实地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科学的培训体系的理念,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成立至今,平均一次取证通过率均超同行,广受业内学员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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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尐雪

杭州华东院总部终面是1:3的。杭州华东院的录用机会取决于每年的招聘情况,一般来说,机会是可以很大的。要想获得杭州华东院的录用机会,应该先了解招聘信息,然后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文书和材料,并参加统一的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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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心草心丶

可以选择自学

也可以选择报个网校课程学习

一建十大网校排名

1、佑森教育

广州佑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佑森教育),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专注于建筑工程类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的教育品牌,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主营培训项目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

佑森教育集结业内泰斗级师资力量,特聘拥有“考神”之称的左红军教授等经验丰富的权威专家任教,并配备专业学习管家全程跟进学习进度。秉承脚踏实地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科学的培训体系的理念,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成立至今,平均一次取证通过率均超同行,广受业内学员好评。

2、建设工程教育网

中国建设工程类考试辅导网络培训网站,常年开展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考试培训和考试辅导。

3、优路教育

优路教育是国内职业认证考试培训领导品牌,汇聚名师精心打造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经济师、消防工程师等培训课程。

4、学天教育

杭州学天教育科技集团,立足于浙江建造师培训市场,一级建造师培训,二级建造师培训,并在造价工程师培训,监理工程师培训,消防工程师培训,浙江七大员培训,支持线上线下同步学习。

5、233网校

233网校是国内较权威的建筑工程类考试辅导门户:提供建筑类考试(一级/二级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辅导视频,免费题库等。

6、中大网校

中大网校建筑工程类考试网专业提供建筑工程类考试,包括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最新考试信息、专业辅导资料、权威名师授课、在线考试答疑等学习服务。

7、职业培训网

职业培训教育网--大型职业培训考试网站,主要从事经济师、消防工程师、职称英语,高通过率,轻松获取国家人事考试网职业资格证书,祝您职业生涯规划和事业一帆风顺。

8、嗨学网

嗨学网建造师培训是国内最大最好的在线教育平台和专业课程提供者。嗨学建造师培训以优良的学生口碑和绝对的市场占有率,引领行业。

9、大立教育

大立教育中国建工培训知名品牌,提供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八大员,BIM等建筑考前培训。

10、学尔森教育

学尔森教育专注于建工行业培训领域,为建工企业输送和培训专业建工人才。建造师、消防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采用“三步阶梯学习法”为核心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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