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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傻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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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00914、如何按技术性质来判定水泥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和废品?(6分)答:1)当水泥中SO3含量, MgO含量, 初凝时间, 安定性这四项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此水泥为废品。2)当水泥中:细度,终凝时间,强度,不溶物,烧失量,混合料掺量等六项指标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此水泥判定为不合格。3)所有上述指标全部达到规范要求者,可判定为合格水泥..题库00913、水泥砼配合比设计中的主要参数有哪些?各反映了什么关系?(6分)答:三个主要参数为w/c, SP, W.其中w/c反映了水与水泥之间的比例关系。SP反映了集料之间的比例关系.W反映了水泥浆与集料之间的比例关系题库00912水泥砼的配合比设计由哪几部分构成?各部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1)计算“初步配合比”:根据原材料资料,按我国现行的配合比设计方法,计算初步配合比.2)提出“基准配合比”:根据初步配合比,采用实际施工材料进行试拌,测定拌和物的工作性,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满足工作性要求的基准配比.3)确定“试验室配比”,确定既符合强度和工作性要求,又较经济的试验室配比.4)提出“施工配比”:根据工地现场材料实际含水率,换算为工地配比.题库00912、简述重交通与中、轻交通量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区别与联系。答:区别:在技术指标中,除路用石油沥青规定的有关指标外,其中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延度的温度为15℃,蒸发损失试验改为薄膜烘箱试验.并引入含蜡量和密度两项指标.联系:都以针入度划分标号:并对软化点,溶解度及闪点等作了相应要求.题库00911、水泥砼的试配强度fcu , o与什么因素有关?如何确定它?答:○1.水泥砼设计要求的砼强度等级fcu,k;○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③强度保证率。题库00910、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是如何确定? 答:当每一锅出料后,目测认为不合适,则需重新进料,适当延长拌和时间。反复几次,直至合格为止,此时的拌和时间再加上3-5s即为正式生产时的拌和时间,当第一锅出料后,虽目测合格,须适当缩短时间重新试拌,反复几次,直至不合格料出现为止。取不合格料出现前一次合格料的拌和时间再加3-5s即为正式生产时的拌和时间。

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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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龇everything

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这些是硬件分,下来就是软件分,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各种表彰、荣誉等等,等级不一样,分数也不一样,第一第二作者分数也不一样,详细情况看你们那里的规定。软、硬件分都够了,职称英语、计算机都过了,就可以填职称申报表,交到人事部门评审,最后考专业,很好考,通过后就能评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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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死也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简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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