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美苏苏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的管理(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按照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有关要求制作;(二)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有效期为四年,在发新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同时,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将原注册证书及专用章收回;(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如有丢失,本人应登报声明,并到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备案,及时办理补办手续;(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是造价工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有效证明;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应及时发至本人保管。(五)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抵押和损毁。(六)未通过续期注册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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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师考试# 导语】2022年3月-5月陕西一级造价工程师补办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下面 考 网将证书领取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各位考生: 现就2022年3月—5月(部分)补办资格证书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考生可根据本人需求选取邮寄或窗口领取的方式。 邮寄领取只限于有管理号的证书。无管理号的证书仍需窗口领取。证书领取以公布的名单为准。其他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22年7月13日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 (1)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 (2)考生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阅读相关证书领取通知。根据通知附件合格人员名单,查找个人证书管理号并核对个人信息(点击打开附件,ctrl+f搜索,查找内容:姓名,查找全部,进行本人信息核对)。进入证书发放窗口,尔后点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登陆证书邮寄系统方法: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点击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的图片),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管理号等相关信息。 (3)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后,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考生手机扫描电脑界面二维码支付费用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支付费用均为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陕西省内其它市支付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份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 4.邮寄及付款要求 (1)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手机扫码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核实证书管理号和支付金额是否正确,尔后完成支付。因疫情和邮寄证书数量较多,邮局受理相关信息后,证书将在5—7个工作日送达,请考生耐心等待。 (2)因考生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考生承担。 (3)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资格证书损坏、丢失,邮政公司将及时反馈证书相关信息,我中心将根据证书信息进行补办;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考生本人委托他人代收的,代收人必须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5)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邮局咨询打电话:,工作时间8:00—18:00。 (二)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 2022年7月13日—2022年8月4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下午:14:00--16:40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7路、188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 联系电话:。 3.领取流程 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 (登记表下载地址:)。 4.领取要求 考生本人领证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二、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集中发放时间后的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五点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注册城乡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理证书资讯。 附件: 2022年3月—5月(部分)补办(更换)证书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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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扩展资料: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造价工程师
参考资料:中国人事考试网-造价工程师考试
优质工程师考试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