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林小叮当
PID图作为工厂生产的技术核心,无论是设计院的工程师、电的工艺员,还是中控控制室的主操,了解PID图上每一个字母、符号所表示的意义,并清楚明白这些元件的作用和控制方法,是作为电气人必不可少的技能。 01 PID图是什么? 工艺流程图: 即Process Flow Diagram,简称 PFD ,由工艺专业完成,它包含了整个装置的主要信息、操作条件(温度、压力、流量等)、物料衡算(各个物流点的性质、流量、操作条件等都在物流表中表示出来)、热量衡算(热负荷等)、设计计算(设备的外形尺寸、传热面积、泵流量等)、主要控制点及控制方案等。 相同作用且规格相同的设备只需画出一台即可。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即Piping Instriment Diagram,简称 PID 。PID是在PFD的基础上,由工艺、管道安装和自控等专业共同完成。 需要画出所有的设备、仪表、管道及其规格、保温厚度等内容,是绘制管道布置图的主要依据。 PID图是在工艺包阶段就开始形成初版,随着设计阶段的深入,不断补充完善深化,它分阶段和版次分别发表。 PID各个版次的发表,表明了工程设计进展情况,为工艺、自控、设备、电气、电讯、配管、管机、管材、设备布置和给排水等专业及时提供相应阶段的设计信息。 PID是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中主要成品之一,它反映的是工艺设计流程、设备设计、设备和管道布置设计、自控仪表设计的综合成果。 02 PID图能告诉我们什么? 1.用规定的类别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表示 装置工艺过程的全部设备、机械和驱动机 ,包括需就位的备用设备和生产用的移动式设备,并进行编号和标注。 2.用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详细表示所需的 全部管道、阀门、主要管件(包括临时管道、阀门和管件)、公用工程站和隔热等 ,并进行编号和标注。 3.用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文字代 表示 全部检测、指示、控制功能仪表 ,包括一次性仪表和传感器,并进行编号和标注。 4.用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表示 全部工艺分析取样点 ,并进行编号和标注。 5.安全生产、试车、开停车和事故处理在图上需要说明的事项: 包括 工艺系统对自控、管道等有关专业的设计要求和关键设计尺寸 。 提示 PID图也称 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 是借助统一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用图示的方法把建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所需的全部设备、仪表、管道、阀门及主要管件,按其各自功能,在满足工艺要求和安全、经济的前提下组合起来,以起到描述工艺装置的结构和功能的作用。 因此,它不仅是设计、施工的依据,而且也是企业管理、试运行、操作、维修和开停车等各方面所需的完整技术资料的一部分。 通过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可以了解: 设备的数量、名称和位号。 主要物料的工艺流程。 其他物料的工艺流程。 通过对阀门及控制点分析,了解生产过程的控制情况。 03 PID设计4大要素? 工艺流程图(PID)上包括了工艺所要表现的所有要素。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PID图中最重要的四大要素:设备、管道流程线、阀门、仪表。 1 设备 用规定的类别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表示装置工艺过程的全部设备、机械和驱动机。 根据流程自左至右用细实线表示出设备的简略外形和内部特征(例如塔的填充物和塔板、容器的搅拌器和加热管等),设备的外形应按一定的比例绘制。 对于表中未列出的设备和机器图例,可按实际外形简化绘制,但在同一流程图中,同类设备的外形应一致。 常用设备图例 设计注意 ①设备的名称和位号 每台设备包括备用设备,都必须标示出来。对于扩建、改建项目,已有设备要用细实线表示,并用文字注明。 ②成套设备 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如快装锅炉、冷冻机组、压缩机组等),要用点划线画出成套供应范围的框线,并加标注。通常在此范围内的所有附属设备位号后都要带后缀“X”以示这部分设备随主机供应,不需另外订货。 ③设备位号和设备规格 PID上应注明设备位号和设备的主要规格和设计参数,如泵应注明流量Q和扬程H;容器应注明直径D和长度L;换热器要注出换热面积及设计数据;储罐要注出容积及有关的数据。和PFD不同的是,PID中标注的设备规格和参数是设计值,而PFD标注的是操作数据。 ④接管与联接方式 管口尺寸、法兰面形式和法兰压力等级均应详细注明。一般而言,若设备管口的尺寸、法兰面形式和压力等级与相接管道尺寸、管道等级规定的法兰面形式和压力等级一致,则不需特殊标出;若不一致,须在管口附近加注说明,以免在安装设计时配错法兰。 ⑤零部件 为便于理解工艺流程,零部件如与管口相邻的塔盘、塔盘号和塔的其他内件(如挡板、堰、内分离器、加热/冷却盘)都要在PID中表示出来。 ⑥标高 对安装高度有要求的设备必须标出设备要求的最低标高。塔和立式容器须标明自地面到塔、容器下切线的实际距离或标高;卧式容器应标明容器内底部标高或到地面的实际距离。 ⑦驱动装置 泵、风机和压缩机的驱动装置要注明驱动机类型,有时还要标出驱动机功率。 ⑧排放要求 PID应注明容器、塔、换热器等设备和管道的放空、放净去向,如排放到大气、泄压系统、干气系统或湿气系统。若排往下水道,要分别注明排往生活污水、雨水或含油污水系统。 2 管道流线 用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详细表示所需的全部管道、阀门、主要管件(包括临时管道、阀门和管件)、公用工程站和隔热等。 流程图中的管道流程线均用 粗实线 表示。 对于辅助管道、公用系统管道只绘出与设备(或主流程管道)连接的一小段。 对于带仪表控制点的管道流程图,应画出所有管道,即各种物料的流程线,并在管道线上标注物料代号及辅助管道或公用系统管道所在流程图的图号。 对于各流程图间相衔接的管道,应在始(或末)端注明其连续图的图号及所来(或去)的设备位号或管道号。 管道流程上除应绘制流向箭头及用文字标明来源或去向外,还应对每条管道进行标注。 施工流程图上的管道应标注三个部分,即管道号、管径和管道等级(见有关标准)。 管线图例 设计注意 ①管道规格 在PID中要表示出全部在正常生产、开车、停车、事故维修、取样、备用、再生各种工况下所需要的工艺物料管线和公用工程管线。所有的管道都要注明管径、管道号、管道等级和介质流向。管径一般用公称直径(DN)表示,根据工程的要求,也可采用英制(英寸)。 若同一根管道上使用了不同等级的材料,应在图上注明管道等级的分界点。一般在PID上管道改变方向处标明介质流向。 ②间断使用的管道 对间断使用的管道要注明“开车”、“停车”、“正常无流量(NNF)”等字样。 ③阀件 正常操作时常闭的阀件或需要保证开启或关闭的阀门要注明“常闭()”、“铅封开()”、“铅封闭()”、“锁开()”、“锁闭()”等字样。所有的阀门(仪表阀门除外)在P&ID上都要表示出,并按图例表示出阀门的形式;若阀门尺寸与管道尺寸不一致时,要注明。 阀门的压力等级与管道的压力等级不一致时,要标注清楚;如果压力等级相同,但法兰面的形式不同,也要标明,以免安装设计时配错法兰,导致无法安装。 ④管道的衔接 管道进出PID中,图面的箭头接到哪一张图及相接设备的名称和位号要交待清楚。以便查找相接的图纸和设备。 ⑤两相流管道 两相流管道由于容易产生“塞流”而造成管道振动,因此应在PID上注明“两相流”。 ⑥管口 开车、停车、试车用的放空口、放净口、蒸汽吹扫口、冲洗口和灭火蒸汽口等,在PID上都要清楚地标示出来。 ⑦伴热管 蒸汽伴热管、电伴热管、夹套管及保温管等,在PID中要清楚地标示出来,但保温厚度和保温材料类别不必示出(可以在管道数据表上查到)。 ⑧埋地管道 所有埋地管道应用虚线标示,并标出始末点的位置。 ⑨管件 各种管路附件,如补偿器、软管、永久过滤器、临时过滤器、异径管、盲板、疏水器、可拆卸短管、非标准的管件等都要在图上标示出来。有时还要注明尺寸,工艺要求的管件要标上编号。 ⑩取样点 取样点的位置和是否有取样冷却器等都要标出,并注明接管尺寸、编号。 ⑪特殊要求 管道坡度、对称布置和液封高度要求等均必须注明。 ⑫成套设备接管 PID中应标示出和成套供应的设备相接的连结点,并注明设备随带的管道和阀门与工程设计管道的分界点。工程设计部分必须在PID上标示,并与设备供货的图纸一致。 ⑬扩建管道与原有管道 扩建管道与已有设备或管道连接时,要注明其分界点。已有管道用细实线表示。 ⑭装置内、外管道 装置内管道与装置外管道连接时,要画“管道连接图”。并列表标出:管道号、管径、介质名称;装置内接往某张图、与哪个设备相接;装置外与装置边界的某根管道相接,这根管道从何处来或去何处。 ⑮特殊阀件 双阀、旁通阀在PID上都要标示清楚。 ⑯清焦管道 在反应器的催化剂再生时;须除焦的管道应标注清楚。 3 阀门等管件 管道上的阀门及其他管件➨应用 细实线 按标准所规定的符号在相应处画出,并标注其规格代号。 常用阀门图例 4 仪表控制 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中➨仪表控制点以 细实线 在相应的管道上用符号画出。 符号包括图形符号和字母代号,它们组合起来表示工业仪表所处理的被测变量和功能,或表示仪表、设备、元件、管线的名称。 ①图形符号 仪表(包括检测、显示、控制等仪表)的图形符号是一个细实线圆圈,直径约10mm。需要时允许圆圈断开。必要时,检测仪表或元件也可以用象形或图形符号表示。 ②字母代号 表示被测变量和仪表功能的字母代号。 常用字母代号 被测变量及仪表功能字母组合示例 ③仪表位号 在检测控制系统中,构成一个回路的每个仪表(或元件)都应有自己的仪表位号。仪表位号由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位字母表示被测变量,后继字母表示表的功能。一般用三位或四位数字表示装置号和仪表序号。 设计注意 ①在线仪表 流量计、调节阀等在线仪表的接口尺寸如与管道尺寸不一致时,要注明尺寸。 ②设备附带仪表 设备上的仪表如果是作为设备附件供应,不须另外订货时,要加标注,该仪表编号可加后缀“X”。 ③仪表编号 仪表编号和电动、气动讯号的联接不可遗漏,按图例符号规定(lead sheet)编制。 ④联锁及讯号 联锁及声、光讯号在PID上亦要表示清楚。 ⑤冲洗、吹扫 仪表的冲洗、吹扫要示出。 ⑥成套设备 成套供应设备的供货范围要标明。对由制造厂成套供货范围内的仪表,要加标注,可在编号后加后缀“X”。

凹凸威小姐
根据《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2003年3月27日发文)规定: 第二章 考 试 第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第八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电气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第九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注 册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第十三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电气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电气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 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在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第十六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第十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电气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四章 执 业第二十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一)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二)电气专业工程技术咨询;(三)电气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四)电气工程的项目管理;(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一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第二十二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设计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第二十三条 因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技术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字盖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追偿。第二十四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有权以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第二十六条 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电气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八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第二十九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气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参加考试。第十条 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资料来源: 、注册电气工程师)点击路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考试规定>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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