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zhang123
1、注册电气工程师必须以有资质单位名义报考,主要是为了保证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如果该单位不具备报考资格,即使考试前审核通过,并顺利通过考试,发证书时还有审核,一旦查出,也是有权不发证书的。2、从2014年开始,技术类考试开始使用全国统一的平台报名(以前是在各地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个人认为目的就是减少弄虚作假的因素,如果基础使用一个单位报名,专业使用另外一个单位报名,可能在审核的时候,你需要给出合理的解释了。因为一个平台上可以看出以前报名的信息。当然了正常的工作变动是可以的,所以你报名专业的时候,可以改单位。3、审核的内容就是报考资质,包括毕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单位资质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审核项目。按照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上说的,提供全资料即可。因为很多人的工作经历的单位不符合要求,所以就在别的有资质的单位报名,这个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有些地区已经开始要求提供社保号来辅助审核,据我所知,江苏去年的时候,在南京报名的需要提供社保,而今年全江苏都需要提供社保号。而且这个审核的严格程度以后会越来越严格。4、需要注册电气工程师的企业才需要这个证书,具体可以参考住建部公布的注册成功的企业。有中介,也有靠谱的中介,但由于挂靠不属于合法行为,涉及各种风险,建议谨慎对待。5、电气工程师注册要求只能在一个单位工作,注册时会审核劳动合同,但这个劳动合同怎么执行,和企业有关,也和当时的审查制度有关。6、考过基础后,会得到一个基础合格证书,报名专业的时候会用到。然后就是好好复习,专业不比基础,需要下很大功夫。有帮助望采纳。

泡椒苹果
一.规程规范: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6;
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3.《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667;
6.《3KV-110KV高压配电装置》GB50060;
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8.《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10.《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
1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6;
1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617;
13.《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60;
1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61;
15.《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606;
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1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669;
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19.《严酷条件下户外场所电气设施》;
2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
21.《漏电保护安装和运行》GB13955;
2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23.《电子计算机房》GB50174;
2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693;
25.《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GB/(第一部分:常用部分);
26.《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GB/(第二部分:特殊情况);
27.《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16501;
28.《电工和电子设备按防电击保护的分类》(第二部分:对电击防护要求的导则);29.《建筑物电气装置》(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30.《建筑物电气装置电击防护》;
31.《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6章:热效应保护);
3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3章:过电流保护);
33.《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6章:布线系统);
34.《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35.《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4章: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
36.《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6节:狭窄的可导电场所);
37.《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
38.《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18379;
39.《安全用电导则》GB/T13869;40.《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规范》GB50160;
41.《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6158;
4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43.《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
44.《三相交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GB/T15544;
45.《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5章:欠电压保护);
46.《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6节:低压电气装置对高压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的保护);
47.《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的保护);
48.《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5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5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5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
5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54.《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5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56.《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
57.《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58.《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600;
59.《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
60.《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6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注:以上所有法律、规程、规范以最新(2012年1月1日前)版本为准。
二.设计手册及一般参考书:
1.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一次部分),中国电力出版社,1989年12月;
2.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二次部分),水利电力出版社,1991年8月;
3.《电气工程师手册》第二版编辑委员会编《电气工程师手册》(第二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1月;
4.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编《工业和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年12月;
5.《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编委会编《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1996年1月;
6.北京照明学会照明设计专业委员会编《照明设计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1998年9月;
7.机械电子工业部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编著《电气传动自动化技术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1992年9月;
优质电气工程师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