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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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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菲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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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0〕91号)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办市场发〔2020〕88号)的通知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五(现场考试)有关规则说明如下:

一 、考试方式:

科目五考试采用人机对话、人机作答形式进行。

二、考试时长:

中文类考试36分钟。(答题顺序:“景点讲解”人机对话→“综合能力题”人机作答。)

外语类考试40分钟。(答题顺序:“景点讲解”→“景点相关问答题”→“综合知识问答题”→“口译测试”。外语类考试均为人机对话。)

三、分值:

满分为100分

(一)中文类:

景点讲解(55分);综合能力题(33道题,45分)。

(二)外语类:

景点讲解(40分);景点相关问答题(5道题,26分);综合知识问答题(2道题,14分);“中译外”、“外译中”

(各1道题,20分)。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听说考试。

四、考察要素

根据导游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现场考试的考察要素包括以下方面:

(一)语言表达

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包括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生动性、感染力等。

(二)景点讲解

考察考生对北京市主要景点的历史沿革、文化内涵、建筑特点等基础知识讲解的正确性和条理性,讲解是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是否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

“景点讲解”分为若干小题签,考生按计算机系统随机自动分配的题签作答。(详见附件一)

中文类考生的景点讲解范围为:天安门及天安门广场、故宫、天坛、颐和园、明十三陵、长城。

外语类考生的景点讲解范围为:故宫、天坛、颐和园、明十三陵、长城。

(三)综合能力

考察考生对北京地区的历史沿革、传统文化、建筑特点、民俗生活以及主要景点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北京时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以及导游应掌握的基本业务技能。

中文类及外语类考生景点知识范围:天安门及天安门广场、故宫、天坛、颐和园、明十三陵、长城、北海、雍和宫、景山、国家体育场(鸟巢)和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孔庙和国子监、恭王府、大运河、中轴线。

(四)口译

考察外语类考生在导游服务过程中,使用中文和外语之间口头互译的基本能力。

五、考试题库

考生可按照北京地区2020年科目五考试问答题题库(详见附件二)进行备考。外语类考试问答题同样基于此题库,但口译题不限于此题库。

时政类考题可参考中国政府网、国家部委官网及北京市政府网、首都之窗等官方渠道查询。

六、考试流程

北京地区2020年科目五考试流程,可下载考试流程介绍视频模拟机考Demo盘(详见附件五,将于10月底前挂出)观看。

七、注意事项及其他

(一)北京地区2020年科目五考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三。

(二)部分考试内容考生可参考景点资料(附件四),但考试内容及作答不限于此参考资料。

以上就是2020年北京市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五规则说明的相关内容,希望2020年考试的考生可以有效利用起来,如果你想要考中高级导游证,那么对于中高级导游证考试条件及科目一定要了解清楚,做好充分准备。

导游证科目五考多少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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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是一颗溏心蛋

一、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另外英、日、俄、韩4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其他语种不设笔试。

3、考试内容:“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包括全国导游基础、当地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满分为120分(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

二、口试

口试总分为100分。报考外语导游考生须用所报语种语言讲解和回答考试内容。

1、景点讲解,在新出版的《辽宁导游词选编》一书25个景点中任意抽选2个景点,每个景点20分,共40分。

2、导游服务规范及应变能力,共抽选4个问题,每个问题10分,合计40分。

3、语音语调、语言表达能力10分。

4、礼仪仪表10分。

扩展资料:

国家导游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

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报名资料

1. 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 出示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提交健康证,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健康证明。

4. 交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

考试教材

笔试教材:【全国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参考书:【旅游案例分析】

口试教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

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7.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导游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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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歌声里AA

中文类考生:黔灵山公园、甲秀楼、遵义会议会址、四洞沟景区、龙宫风景名胜区、黄果树大瀑布景区、西江千户苗寨景区、镇远古城、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兴义万峰林景区、百里杜鹃景区、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六盘水三线建设博物馆。

外语类考生: 口译主要考察考生在中文和外语之间口头互译的能力。

一、考试目的

贵州省导游服务能力(现场考试)是导游证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目的是考核考生是否具备为游客提供现场导游服务的知识、技术、能力和素养。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专业素质,包括景点讲解能力、导游规范服务水平、导游应变能力及游客特殊问题处理等,还包括综合考查考生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礼节礼仪常识以及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等。考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从考生中选拔合格的导游,选拔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导游人才队伍。

二、考试内容

(一)景点讲解

主要考察考生导游讲解是否符合规范程序,考生对城市概况和景点讲解的准确性、全面性、条理性,讲解是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具有一定讲解技巧,以及回答景点问题的准确性。导游证考试景点讲解主要围绕以下内容:1.景区级别;2.景区地理位置;3.景区组成;4.景区的旅游价值;5.景区总体情况概述;6.景区的旅游特色概况;7.主要景点介绍。

考察范围主要含以下景区:黔灵山公园、甲秀楼、遵义会议

会址、四洞沟景区、龙宫风景名胜区、黄果树大瀑布景区、西江千户苗寨景区、镇远古城、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兴义万峰林景区、百里杜鹃景区、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六盘水三线建设博物馆。

(二)导游规范

主要考察导游证考试考生对导游服务规范及工作程序的掌握和应用。考察范围主要含:导游服务内容与原则、导游的行为规范、旅游团队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散客旅游服务、旅游故障的预防与处理、旅游者个别要求的处理、导游带团技能、导游语言技能、导游讲解技能等导游业务相关知识等。

(三)应变能力

主要考察考生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主要有: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旅行社法律制度、导游管理法律制度、旅游饭店管理法律制度、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出入境、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市场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合同法律制度、旅游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等在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时的运用能力。

(四)综合知识

主要考察导游证考试考生对所在省份主要景点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时政、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知识是否全面了解。考察范围主要有:贵州省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历史沿革,旅游资源概况,贵州文化特征,宗教概况,少数民族与民俗概况,贵州旅游业的发展概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等景区景点知识。

(五)口译

口译主要考察考生在中文和外语之间口头互译的能力(外语类考生)。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9年贵州省导游证考试科目五大纲。希望各位考生能使用大纲备考,有针对性的练习。更多关于导游证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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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都注册了

一、考试性质

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合格导游人才的全国统一考试,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有从事导游职业的基本知识、素养和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组织报名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国家旅游局官网及有关文件中公布。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国家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指定期间内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安排实施,考生应提交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健康证明(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报名材料及填报内容不齐全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报名人员补齐后另行办理报名手续;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报名手续的原因和情况;对于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手段骗取报名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报名无效。

(三)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自指定时间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当年应考人数及分布情况设置若干考区。考区设置应当相对集中,考区下设置若干考点。

四、考试科目

国家旅游局对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导游资格考试具体工作。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五科: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考试内容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导游人员应该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

科目二:“导游业务”,考试内容为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人员素质要求和行为规范,导游服务程序和内容、相关知识在导游服务中的应用。

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全国旅游行业通识知识。

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地方旅游知识。

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内容为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本科目考试并进行口译测试。

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两种,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韩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等。

对上述科目内容,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熟悉、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导游从业相关知识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熟悉,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导游从业相关知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掌握,要求能够灵活运用导游从业相关知识和方法,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即清楚“怎么办”。

五、考试时间

自2016年起,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暂定于每年11月举行,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国家旅游局当年确定。

科目五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安排确定,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分笔试与现场考试两种,科目一、二、三、四为笔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笔试科目实行机考,各地使用国家旅游局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现场考试以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由省级考试单位根据标准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考试。

科目一、科目二合并为 1 张试卷进行测试,其中科目一、科目二分值所占比例各为 50%;科目三、科目四合并为 1 张试卷进行测试。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张试卷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含 165 题,共 100分,其中判断题 40题(每题 分,共 20 分),单项选择题 90 题(每题 分,共45 分),多项选择题 35 题(每题 1 分,共 35 分)。

科目五考试中文类考生每人不少于15 分钟,备考旅游景区不少于 12 个;外语类考生每人不少于25 分钟,备考旅游景区不少于 5 个。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中文类分值比例为:礼貌礼仪占5%,语言表达占 20%,景点讲解占45%,导游服务规范占 10%,应变能力占 10%,综合知识占 10%;外语类分值比例为:礼貌礼仪占5%,语言表达占 25%,景点讲解占 30%,导游服务规范占 10%,应变能力占 5%,综合知识占5%,口译占 20%。

(二)考试题型、分值及题量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分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单项选择题每题有四个选项,有且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五个选项,可能有二至四个选项正确。每张试卷130题,其中单项选择题60题,每题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共70分。

科目五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中文类现场考试分为五大项:语言和礼貌仪态占20%,景点讲解占50%,导游服务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10%,综合知识占10%。外语类现场考试分为六大项:语言和礼貌仪态占30%,景点讲解占30%,导游服务规范占10%,应变能力占5%,综合知识占5%,口译占20%。

七、成绩公布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应试人员的结果核查申请,并将核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结果核查申请。核查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受理。核查后结果为最终成绩,不进行再次核查。

八、考试费用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15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收取考务费,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可向省级发改和财政部门申请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考试所产生的成本。已经批准收费的,按规定执行。

各地收取的考试费用,应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支出标准用于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证书核发

旅游部门规范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提高证书核发工作效率。国家旅游局统一制证、统一编号规则,并逐步完善数据,建立电子档案。同时实行审批时限承诺制,承诺自考试结果可查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最大限度方便考生。

十、处罚规定

(一)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2、应试人员不准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考试开始60分钟后,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早于60分钟离场的,视为缺考。

4、应试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不得在考场内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不得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考生遇到问题应举手示意,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询问,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

6、参加考试的考生对考试试题内容有保密的义务。考试的试题内容,均属于国家旅游局所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二)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2、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3、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听器等电子通讯、存储、摄录设备的;

4、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5、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7、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8、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三)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国家旅游局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1、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4、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5、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6、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7、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工作,同时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发放准考证的;

2、纵容、包庇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违纪的;

3、考试期间擅自将试题、答卷(答题卡)带出或者传出考场的;

4、擅自变动每场考试开始或者结束时间的;

5、未经批准擅自交换负责监考考场的;

6、采用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协助应试人员答卷的;

7、指使、组织考试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在考试开始前泄露试题内容的;

9、私自变更考生成绩的;

10、未经批准向社会发布有关考试信息的;

11、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导游资格考试介绍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导游资格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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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将军YY

一、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三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另外英、日、俄、韩四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其他语种不设笔试。

3、考试内容: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包括全国导游基础、当地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满分为120分(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

二、口试

口试总分为100分。报考外语导游考生须用所报语种语言讲解和回答考试内容。

1、景点讲解,在新出版的《辽宁导游词选编》一书二十五个景点中任意抽选两个景点,每个景点20分,共40分。

2、导游服务规范及应变能力,共抽选四个问题,每个问题10分,合计40分。

3、语音语调、语言表达能力10分。

4、礼仪仪表10分。

注意事项:

2000年国家旅游局改革导游考试制度,将导游考试中的教材、命题、考试时间等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省,并减少考试科目,大大降低了国家级导游的“门坎”。

新的导游考试试卷,由过去全国统一命题改为各省根据本省特点自行命题,考试科目由过去的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外语、现场导游6门,缩减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服务能力”两门。

成绩查询与发证:

1、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审核后公布,2009年5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辽宁旅游信息网或信息台16898170查询。

2、对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委托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颁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单科成绩不予保留,不予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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