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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李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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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妮曲奇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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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在市级旅游局报名,有笔试和面试。笔试里面包含历史和建筑一些知识,如果你语文和历史,地理好的话很容易过的。。考到资格证后,通过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是与挂靠导服公司申领转换导游证,如果你英语好,可以直接报考英语导游,笔试和中文考试一样,就是面试的时候用英文讲解

您是咨询导游证吗

156 评论(8)

开运潇潇

导游资格证考试属于国家组织的考试,类似于教师资格证考试一样。但是这个考试是名额限制的考试吃,不是那种到达多少分就过线的考试。具体的考试内容,可以咨询一些考试机构,反正咨询也不要钱,而且了解的都是正确且专业的信息。

302 评论(13)

听话呵呵

导游证报考要求:没有年龄、身高的限制,也没有专业和职业的要求,只要学历是高中、中专或以上,且身体健康的都可以报考。

报考地点: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

拓展资料:

一、导游证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考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考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考人员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交纳有关报名考试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二、导游证的分类

1、导游按等级划分,可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导游等级考试采取的是逐级晋升考核制度,即首次参加导游考试所取得的导游证书为初级资格证书;取得初级导游证且满足一定年限及条件后,才能报考中级,然后才是高级和特级。

2、导游按语言种类划分,可以分为中文类和外语类两个系列。对于中文导游大家都知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链接:导游证

114 评论(14)

爱吃牛蛙的鱼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2、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应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指定日期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及复印件、下载的报名表和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指定部分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4)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5)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考的考生,报名程序与新考考生相同,另需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单。

扩展资料:

导游职业前景

外语导游最“香”

在导游员中,外语类导游的收入尤其高,小语种导游最为缺乏,市场最为需求。北京市每年接待海外游客300万人,涉及26个语种,除了英语、日语等大语种外,其它小语种导游简直捉襟见肘,葡萄牙语导游5个,希腊、蒙古、越南、瑞典、阿尔巴尼亚语导游则各只有1个,其它像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泰语、印尼语的导游也不多。

而在近4000名普通话和地方语导游员中,地方语导游也是凤毛麟角,据悉,北京市只有粤语导游100人,闽南语导游11人,客家话和台山话导游各1人。

高级导游的数量也有待提高。截止2013年,在北京7000-8000导游中,高级导游只有200多人,中级导游也不过500-600人,其余都是初级导游。旅游管理部门期待高素质导游尽快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

旅游业的兴起带动了导游职业的受宠,报考导游资格证书的人数也是逐年翻番。而报考导游资格证书的人背景差别很大。最小的考生18岁,最大的达73岁,学历最低的是高中,最高的是硕士,行业跨度大,工商各界、研究所、高校、公务员均有人报名。

这么多人并不都是为一辈子从事这个职业,有些人持证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在空余时间兼职导游,有些只是为了拓展自己的人生阅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资格证

204 评论(9)

rayyeung23

我也在关注这个问题,所以搜集了些资料,希望能给你帮助。导游证管理办法 (1999年8月27日 旅管理发[1999]136号) 一、为规范和加强导游证管理,依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导游证(含临时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 三、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 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的,应当在作出委托决定的同时书面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四、导游证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 TOUR GUIDE)"、导游证编号、导游等级等项目,并在中部贴持证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背面设置持证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语种、服务旅行社、发证机关(钢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三年等项目。 临时导游证正面用不易为公众看出的字体写有"临时"二字,无导游等级和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号码,背面增设工作单位项目,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其余同导游证。 五、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分别编号。 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D"和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D"表示导游;8位阿拉伯数字中,第一、二位为导游所在省级行政区的标准代码,后6位由发证机关按先后顺序编号,发证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第三、四位为各地市的地区代码;字母和数字之间用"-"连接。 临时导游证编号由大写英文字母"L"和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L'表示临时导游,其余同导游证编号。 六、申请领取导游证,必须依照《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的其他有关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旅行社(含导游公司,下同)可代申请人统一办理导游证申领手续。 领取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或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交验); (二)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 (三)按规定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二)。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员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或书面通知申办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办人进行补充、修改。 七、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必须是具有实际需要的特定语言能力的人员,并不具有《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领取临时导游证,须持以下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一)由旅行社出具的临时导游证申请书; (二)填妥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三)证明申请人员具备特定语言能力的材料。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符合颁发临时导游证条件的,颁发临时导游证;不符合条件的,当面通知申办人。 八、导游证有效期3年,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即将到期的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到期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临时导游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旅行社需再次聘用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重新申办临时导游证。 九、持证人在导游证有效期内变换服务旅行社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持原旅行社同意调出或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由原旅行社剪角作废的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与新聘用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新聘用旅行社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在有效期内因晋升导游等级需换发导游证的,需持原导游证和新取得的导游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注明"变更换发"),向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 十、导游证遗失,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服务旅行社,由旅行社持遗失导游证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到发证机关办理挂失手续,由发证机关将遗失导游证的号码、持证人、发证机关和日期等在《中国旅游报》或所在地一家省级日报上刊登遗失和作废声明,然后由持证人或其所服务的旅行社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遗失补发"),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在申请补发导游证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导游证损坏,持证人应当持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十一、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换发和补发导游证,导游证有效期重新计算。 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换发导游证,使用原导游证号码;依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补发导游证,原导游证编号作废,由发证机关重新编号。 十二、持证人应当接受旅游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按检查机关和检查人员的要求出示导游证和提交有关材料。 旅游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导游持证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否则导游人员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十三、持证人违反《条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导游证,旅游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和暂扣、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等处罚,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扣留、销毁、吊销导游证。 十四、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管理,由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依据本地区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作出规定,但其导游证只能在本景点景区内使用,其样式规格必须与本办法规定的导游证样式规格有明显区别。 十五、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1988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的暂行办法》和1989年12月11日发出的《关于颁发和管理导游员证书的通知》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参考资料:

129 评论(13)

shmilyflying

从小我就想当一名导游,每天的工作就是带着游客游山玩水,日子过得好不惬意,那么导游证怎么考取呢?

345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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