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iron.sh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四)被吊销导游证的。看来是不行了,很遗憾!
janelin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四)被吊销导游证的。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所以你有刑事案件,不能取得导游证,望采纳!
贝壳里的海221
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这里提到依法,所以是会被吊销的
顺其自然0012
违反旅游法规定吊销导游证三年。根据《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出现“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旅行社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除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外,涉事旅行社、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都将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此外,出现“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后,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一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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