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惠敏
导游证是每年都要年审的,即使是没带过团也得拿去年审,否则就会被吊销。通常情况下,自领证之日起,三年内没有从事旅游行业的工作或者没有参加年审的将会被吊销!如果你还想从事旅游行业的,建议你要参加每年的年审!
wangjue0512
450元是年审管理培训的费用,每年都需要把IC卡交到旅游局那边过机刷卡,清零上一年的信息,有些地方可以这样操作,2013年年审的时候,也要把2012年的费用补齐,还得罚款的,具体金额要看当地的旅游局章程,没年审的话,景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你进去景区,而且现在很多景点不带团的情况下,只能进去景区大门,景区里的小景点需要买票才能景区的,长隆那边就是检查你是否有年审的信息,有年审的才算是有效的证件
黄小月abc
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旅游法》(主席令第3号)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法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第十九条: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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