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347

冰峰之晶
首页 > 导游证资格证 > 不能考导游证的案例分析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赫拉克里斯

已采纳

先说一下啊!“2004年 英爱 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情节严重,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导游证。”这句话应该和王某没有关系吧!一下的答案是完全忽略这句话所答的………1、可以,因为2003年的事件,王某已经被确认是过失犯罪,在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中有这么一条: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并且王某在2005年有取得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颁发导游证给王某。对于符合颁发导游证条件的申请领取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逾期不予颁发或不予答复的,申请者有权依照《行政复议法》想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对王某颁发导游证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民事行为能力的,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的。

不能考导游证的案例分析

88 评论(8)

室内设计--阿梅

2017年导游考试的复习正在进行中,考生们都在努力备考着。下面是2017导游证政策法规之案例分析题,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案例1

张先生等十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三日游。旅游合同规定,住宿标准为“二星级饭店,双人标准间,独立卫生间”。到达饭店后,这些客人发现虽然是标准间,有独立卫生间,但客房老化、破旧,设施无法正常使用,认定该饭店不达标,于是执意要求旅行社更换饭店。导游请示旅行社后表示,黄金周住房异常紧张,旅行社尽力才拿到这个饭店的房间,希望客人谅解,并表示旅行社愿意弥补每位客人人民币50元正。但张某等拒绝接受这个意见,决定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自行返回。随后,他们向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且支付违约金。经调查核实,该饭店的确为二星级饭店。

请问:1、该旅行社违约了吗?(1分)为什么?(2分)

答:1、没有。因为该饭店的确为二星级饭店,符合合同规定。

2、该旅行社服务是否有瑕疵?(1分)为什么?(2分)

答:有。旅行社安排的这个饭店不符合行业标准。

3、这些游客的做法是否得当?(1分)为什么(3分)

答:不得当。第一,该案不存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在本案情形下,游客单方面解除合同,致使损失加大,按照《合同法》规定,一切后果由游客承担。

案例2

韩某同某旅行社签订了东南亚6日游合同。合同规定:旅游费用共计4750元,须先交3800元,余额出团前一次付清。合同订立后,韩某支付了3800元,旅行社开具了发票。

出团前十五天,韩某因事不能按原计划出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交付的3800元。旅行社称其所交费用已用于办理相关旅游费用,韩某表示同意从3800元中扣除合理费用,但旅行社应提供相关凭证并应退还余款。旅行社则称,韩某支付的3800元是定金,不予退还,因为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请问:1、韩某所交的3800元是定金还是预付款(2分)?为什么(3分)?

答:应视为预付款(2分)。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为定金的已收款项应视为预付款(1分).再者,《合同法》明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韩某所交费用已占总费用80%以上(2分)。

2、预付款和定金有何区别?(7分)

答: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定金具有合同担保性质,而预付款没有(1分);(2)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预付款则不一定(1分);(3)发生违约时,两者法律后果不同(1分)。若是收钱方违约,则定金双倍返还(1分),预收款如数退回并承担利息(1分);若交款方违约,则无权索要定金(1分),预付款扣除合理费用后退还(1分)。

3、旅行社应如何处理韩某的这笔钱款?(3分)

答:旅行社应该从3800元中扣除合理费用(如护照费、签证费、机票损失、通讯成本等),这是旅行社的权利(1分),退还余款并提供相关凭证,这是旅行社的义务(2分)

案例3

某旅行社于2月日委托导游员张某接待某旅行社于月10日委托导游员张某接待一来自宁波的旅游团。按行程规定2月日应一来自宁波的旅游团。按行程规定月12日应前往鼓浪屿进行一日游,但到达鼓浪屿时,前往鼓浪屿进行一日游,但到达鼓浪屿时,导游张某向游客推荐“海上游”活动。游张某向游客推荐“海上游”活动。当时有27人表示愿意参加,另有人表示不参加,人表示愿意参加,人表示不参加,人表示愿意参加另有16人表示不参加导游与16人口头协商客人上午自由活动,人口头协商,导游与人口头协商,客人上午自由活动,中午餐退餐自理,并约定12:30在鼓浪屿码头中午餐退餐自理,并约定在鼓浪屿码头集合一起前往日光岩。集合一起前往日光岩。导游却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客人一直等到下午14:30才看到达指定地点,客人一直等到下午才看到导游,导游也未向客人表示道歉。导游,导游也未向客人表示道歉。客人非常愤怒向旅行社投诉,要求赔偿损失。怒向旅行社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

该导游擅自增加“海上游”项目时,未严该导游擅自增加“海上游”项目时,格执行旅行社制订的旅游团队自费项目推介制度,无征得旅行社同意;介制度,无征得旅行社同意;并在游客产生不满情绪时,导游员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生不满情绪时,导游员未能及时妥善处理,进一步激化矛盾,进而引发游客投诉。进一步激化矛盾,进而引发游客投诉。市旅游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市旅游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张某责令改正,暂扣证3个月的处罚。暂扣证3个月的处罚。并依据导游人员计分办法,扣除8办法,扣除8分。

211 评论(9)

梦想成真罗

初中毕业不能考导游证 。导游证至少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所以赶快弄个中专的学历去吧。1、关于导游证:导游证一般分为国导证,省导证,地方导游证,这几个证,从先往后先难后易。国导证最难考,不过国导考到手了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是通用的,所以还是建议考国导。2、关于考导游证的资格:只要是高中及同等诉中专或是职高毕业就能考.不过现在不同的地方好像有些不同的规定吧.要看你所在的地区.3、关于导游考试的题目:导游证的题目也是各个省自己出的,虽说是国导也要专业考所在省的部分知道.现在大概都考三门:基础知道(这个是两本书的:全国的和所在省的)、导游业务、现场导游(这个会提前告诉一定量的景点,在现场抽题)4、关于报名和费用:如果真的要考,就要先要当地的旅游局下面的一个部门——旅游培训中心打听一下。各地的报名费用和考试时间都不一样。不过导游证报名费都不低,要到500上下吧。再去培训中心买书和大纲。5、关于是否好考:一句话,只要把3本书都背完了,还有所有的景点导游辞都背了就能过。不过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你至少要保证你的记忆力不差还有你对历史地理这些东西不反感,这些是首要的。你要准备一个月的时间要天天看书,(个人情况不定)。如果你本来史地知识就很好那就太好了。你会轻松很多。6、还有一点就是很多人的误会,因为我们常说考导游证,但是我们考到的并不是导游证,只是导游人员资格证,但必要有了这个证才能去通过旅行社向当地旅游局申请导游证。这是一个过程了,就是说你考试之后一定要跟一家旅行社签了合同才可能拿到导游证。■导游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时间与要求■※报名条件与要求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考试内容:一、导游综合知识:为笔试,主要内容为:(1)【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及每年的时事政治】(2)【导游业务】(含旅游案例分析)(3)【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地方导游基础】(4)【汉语言文学基础】(北京与湖南的考生须考)(5)【导游外语】(外语类考生须考,国语类考生不用考)二、导游服务能力:为现场考试,即口试,主要内容为:(1)【导游讲解能力】(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3)【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导游服务能力"一科考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报名与考试时间: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报名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考试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象广东省去年就考了俩次,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报名和考试的时间。※考试教材笔试教材:【全国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参考书: 【旅游案例分析】口试教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解析导游资格证考试的考场内外■一:精心策划,准备资料:全国各省市导游资格证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的时间在每年的六月份至十月份,考试的时间在九月份至十二月份,每年各省的考生都有几千人。随着旅游行业的规范化,考试的难度在加大,随着导游行业效益的看涨,报考的人数在增加,现各省的录取率仅百分之二十几,比高考的录取率还低,竞争在趋于白热化。怎样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考生就此须制订一个学习计划。外语类的考生如自己的外语基础好可以一次性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证考试,如果自己的基础没有把握,建议第一次先考国语导游证,拿到了国语导游证第二年再补考一门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就可以拿到外语导游证了。(1)【提早准备】:一般以提前几个月做准备为好,有几个月的时间你可以对几本教材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性训练。有的考生等到报名后才拿到书,在书上勾了一下重点,书都没有系统看完一遍,更没有时间做过一些相关的配套练习,笔试口试都没有得到综合性的训练,凭着侥幸的心理,没一点把握就上考场了,考出来猜想自己也许可以得六十分,结果是年年考,年年落榜,最后自己都没信心了,浪费了多少时间,钱财和精力。(2)【收集资料】:和参加高考一样,你的手头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导游资格证考试教材和与教材配套的练习和模拟考题。笔试:【全国导游基础】【导游实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四本教材,及【旅游案例分析】参考书。口试:【地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急事件处理与应变能力】。(3)【学习计划】:制订一个学习计划,用几个月的时间先把四本教材做熟,并编制一套完整的口试材料。报名以后根据本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报名以后到考试前的俩个月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训练。(4)【了解信息,及时报名】:各省市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都不一样,考生在努力学习的同时,还要随时关注本地市旅游局的动态,及本地市新闻报纸上的导游资格证考试的报名消息,最好在六月份以后给旅游局打电话,咨询本年度报名的准确时间,做好报名准备。二:努力学习,接受指导,高强度练习训练:■导游资格证考试的笔试,口试内容及强化学习■笔试的考试教材有四本书:【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与法规】【地方导游基础】【导游基础】全国部分的内容一般分为:1:旅游业知识概述2:中国历史文化3:中国旅游地理4:中国民族民俗5:中国宗教文化6:中国古代建筑与园林艺术7:中国的文学艺术8:中国的饮食文化9:中国的风物特产10:中国的港澳台地区及主要的旅游客源国【导游业务】的内容一般分为:1:导游概述2:导游语言艺术3:导游技能4:导游接团程序与问题应对5:其他导游服务。6:旅游事故的处理7:导游业务的相关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内容一般分为: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2:社会主义的改革与建设3:我国的对外,对港澳台政策4:我国的旅游政策5:我国的法治建设与宪法6:合同法律制度7: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8: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9:旅游安全及保险法规制度10:旅游者出入境及行李运输法规制度11:旅游卫生与食品卫生管理12:旅游资源管理法规制度13: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旅游投诉法规制度14:导游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的内容一般分为:1:本省概况2:本省旅游概况3:本省主要景区城市概况4:本省主要旅游景点概况5:本省的风俗民情6:本省的饮食7:本省的特产8:本省的名人及文学艺术及其他口试的考试教材有三方面的书籍教程:【本省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员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报考须知■一.考试报名须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原件;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PS:校医院及不符合规定的医院开据的健康证明不能证明其本人的健康状况;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4.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6.报名的条件: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具备有高中(含职业中学)或高中毕业以上文凭的中国公民。7.报名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8.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二:全国各省导游资格证考试时间1.笔试的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的九月到十二月底这段时间,报名以后当地旅游局会有具体的通知。2.口试的考试时间:口试的考试一般比笔试的考试延后一段时间,在当年的十月份到十二月份举行。报名以后当地旅游局会有具体的通知。■各省导游资格证考试----报考路线图■◆:首先确立报考导游资格证书的决心:全国十大高收入的行业,比高考竞争还激烈的考试,你有信心去考取吗?如果你决心去报考导游资格证书,无论自己是否了解旅游业,无论别人说什么,无论有什么困难,都朝自己确定的目标去努力,你一定会成功 .◆:准备考试资料:1: 导游资格证考试的教材书籍A:笔试考试书籍资料:【全国导游基础】【导游实务】【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必考笔试书籍教材)【旅游案例分析】 (笔试参考书)B:口试考试书籍资料:【本省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急事件处理与应变能力】 (必考口试教材)C:外语导游资格证考试书籍资料:在国语导游资格证考试的书籍基础上加试 【导游外语】(国语导游不需考外语)◆考试报名: 导游资格证考试每年一次,个别的省份一年考两次。各省的报名时间在大致在六至九月份,先打电话到当地的旅游局咨询报名的时间,然后在报名的时间里,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毕业文凭到当地的旅游局报名。街上买不到的教材,此时在旅游局都可买到,在旅游局里仔细咨询本省的笔试,口试考试信息。注意一定要提前打电话咨询,不要错过了报名的时间。在我们的"考试科目"一栏里,我们列举了全国各省市的旅游局地址和电话号码,你还可以打当地的114询问旅游局的电话。◆学习方法:很多的考生拿到教材后,面对一大堆的书籍,不知从何入手。有的考生看书很慢,一本教材看了一个月还没有看完,看了后面又忘了前面,什么也没记住。◆考场发挥:●:在笔试的考场上,认真阅读试卷,快速,准确,全面的答题。先做完自己会做的题,再来思考不会做的题,尽可能的答完全部的试题。提早做完题的不要提前交卷,反复仔细的检查做完的答案,准确无误了再交卷。●:在口试的考场上,衣着要整洁,礼节要周全,态度要平和,解说要流畅,口齿要清楚,语速要中等,反应要敏捷,面部要微笑,神态要亲切。对考官的提问要有问必答,不会的自己编也要回答,不要不答。回答之前对考官说:我开始讲解了,回答之后对考官说:我的回答完毕。

124 评论(15)

宾格砖家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中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民法规范所能享有的具体权益:而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主体的某种利益,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一定行为或不实施一定行为的必要性。简单地说,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公民一出生就有的,也不是一切公民都有的。法律要求公民在达到一定年龄以及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效果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后,才具有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以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为根据,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以下三种: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它是指公民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里的“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是指能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够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它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某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能力。在我国,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公民,有两种人:一是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比如买些生活上的必需品及价格较低的普通商品等;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它是指不具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两种人:一是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这里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疾呆症人)”,是指完全“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严重的精神病人或痴呆症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颁发导游证,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充任导游员。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申请领取导游证,从事导游员职业。(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即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所谓传染性疾病是指由病原体浸入生物体,使生物体产生病理反应而引起的疾病。如肺结核、麻风、天花、伤寒、病毒性肝炎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人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当由医疗机构作出诊断证明。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之所以不得颁发导游证,是由导游这一职业特性所决定的。导游人员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在旅游中,导游是与旅游者生活在一起的,如果导游患有传染性疾病,就有可能将其疾病传染给旅路者,造成交叉传染。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申请领取导游证,旅游行政部门不得发给。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即旅游行政部门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所谓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是指因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而受到刑罚制裁的人。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颁发导游证。但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此规定上有一个例外,即“过失犯罪的除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所谓过失犯罪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在过失犯罪中又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所谓疏忽大意的过去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去犯罪;而所谓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是指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犯罪。由以上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概念中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一种有意识的犯罪,而过失犯罪不是有意识的犯罪,过失犯罪之所以构成犯罪,是由于其缺乏必要的谨慎,所以同故意犯罪那种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无论在主观恶性、还是社会危害性上,都是有着原则区别的。正因为如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对于过失犯罪的人,尽管其也受过刑事处罚,但是仍然可以申请领取导游证,旅游行政部门也可以颁发给其导游证。 (4)被吊销导游证的。即旅游行政部门对曾被吊销过导游征的人员,不得颁发导游证。这一规定是指有些曾经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因违反导游管理法规,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其又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后,向旅游行政部门中请领取导游证。对这类人员,由于其在导游职业执业中有过不良记录、受过被吊销导游证的处罚,也就是说,其已经不适合继续从事导游职业,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对曾经被吊销过导游证的人员,旅游行政部门不得重新对其颁发导游证。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导游。

300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