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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一>报名程序: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包含)以上原件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新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4.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实行网上报名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6.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7.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二>时间安排1.笔试的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的十一月,报名以后当地旅游局会有具体的通知。2.面试的考试时间:面试的考试一般比笔试的考试延后一段时间,在当年的十一月份到十二月份底举行。报名以后当地旅游局会有具体的通知(浙江笔试在面试之后,通常都是10月份面试,11月份笔试)。<三>培训、考试内容: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内容:各省份的内容都略有出入,以下为山东和浙江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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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及范围 1、考试科目:今年我省导游资格考试仍开考“导游业务知识”、“导游基础知识”(笔试)及“现场导游”(口试)三科(“2+1”形式),每科总分为100分,三科全部及格为“合格”。 2、范围划定 “导游业务知识”科目中《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考分各占50%,并增加2009年1—8月国内外时事政策知识; “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中《贵州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考分比例分别为70%、30%; “现场导游”重点抽签题目为黄果树景区、龙宫景区、黔灵公园、遵义会议会址、荔波樟江景区、甲秀楼、天龙屯堡、雷山西江景区、梵净山景区、苗族文化、侗族文化及布依族文化12个。除贵阳以外的其他8个市(州、地)考生现场导游考试抽签题,重点以本地区的国家级和部分省级旅游景区(点)为主,现场导游考试仍坚持“一个景点抽签题、三个提问题”的原则进行。“现场导游”景点抽签景及三个提问题可参阅《贵州现场导游复习资料》、《贵州中英文导游解说词选编》、《导游业务》、《贵州导游基础知识》、《贵州导游》等资料。 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贵州考区)报名表》(附表,或通过 “贵州旅游在线”网下载),报名时附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资格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用本语种加试“现场导游”,报名程序与新考考生相同。 凡各市(州、地)报考外语语种的考生及取得普通话导游资格证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仅限在省旅游局委托的省旅游培训中心(贵阳)考点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8日至9月4日(周六、周日休息),各地请严格遵守报名截止时间。 2、省直报名点:省旅游培训中心(贵阳合群路1号龙泉大厦7楼;电话:6901787、6901699); 贵阳分考点报名点:贵阳市旅游局(贵阳市北京路268号市旅游局大楼五楼505办公室;电话:6508357)。 贵阳地区以外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所在市(州、地)旅游局报名。(六)报考资料 今年我省导游考试仍不再指定统一的复习资料,考生可根据实际,参考省旅游局编写的培训复习资料(2005年版)、《贵州中英文导游解说词选编》(2008年版)和《贵州红色旅游导游解说词》(2008年版)。 (七)考前培训 为帮助考生认真抓好考前培训,省直考点考前培训班分别由省旅游培训中心(省导游服务中心)、贵阳市导服中心、贵大、民院、师大、财院、商专旅游系等院校举办,培训教学计划必须报省旅游局导考办备案。市(州、地)凡具备培训师资及一定办学条件,且报考达50人以上规模,申请举办导游资格考试培训班的,必须将申请报告、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报省旅游局导考办审核同意。各地培训时间一律不得少于两周。要注意提高现场导游的培训效果,在省旅游局统一指导下,采取聘请有关专家、优秀导游员课堂讲解示范或声像教学方式,切实强化现场导游培训。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务必于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考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就近选择培训点。 (八)相关费用 按照贵州省物价、财政部门(黔价费〔2008〕148号文)核定的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220元/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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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9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省2009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你市实际,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我省2009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7。 本次开设中文及外语类考试,但外语类只限报考英语、日语新考或加考。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08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考生,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或“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其中一科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 2.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2月13日。 3.报名程序 个人报考者直接向本人所属地级市报名点报名,旅行社、学校报考者先在单位报名后由负责人统一到市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接受报名考生类别等详见《报名表》背面。 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09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上面 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各报名点需在2009年2月17日前向省导考办报送以下资料:报名汇总表(盖章)、发票汇总表、相册底页等,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各地可通知考生点击活力广东网的政务公告栏查询有关考试信息。 二、培训、教材 1.考生自愿参加培训,省导考办提倡考生到认可的各地培训单位或机构参加考前培训。各地市旅游局结合实际,根据考生的需求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供考生选择。 2.各市旅游局要充分调动旅游院校的培训力量,支持有良好培训条件和旅游教育师资力量的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培训单位培训质量、培训收费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并将培训方案及培训师资的资料一并报省导考办备案。 3.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新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教材和资料。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开设八个科目: (1)时事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参考教材外的内容)、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历史发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时事政策”、“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开设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 中山纪念堂、开平碉楼与立园、深圳世界之窗、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袁崇焕纪念园。 (2)地市景点:见附件1 (3)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中山纪念堂、开平碉楼与立园、佛山祖庙、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2009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09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3月22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科目 时间 日期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3月22日 (星期日) 时事政策 旅游法规 职业道德 导游业务 广东历史及旅游概况 广东旅游资源 导游基础知识 文史常识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4月5日至4月30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各口试点安排口试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天)。口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评委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局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09年5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将考试工作情况写出总结于5月5日前报省导考办。 七、费用 导游资格考试费: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及单位向报名点缴费后领取回执或收据(发票需在发准考证时才能领取)。各市缴费基本步骤是:1.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录入汇总表》上报省旅游服务中心,中心收到汇总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邮方式将《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发往各报名点;2.各报名点按《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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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程序: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包含)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新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实行网上报名。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6、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7、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扩展资料:
一、笔试内容
1、【旅游政策与法规】
2、【导游实务】(含旅游案例分析)
3、【导游基础】(其中山东、浙江包括全国和山东、浙江两本书内容)
4、【汉语言文学基础】(北京与湖南的考生须考)
二、申领证书条件
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即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统一考试,是获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这是申请领取导游证书的前提条件。
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定。
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是指专职导游人员,是旅行社的雇员,既旅行社的正式员工。导游人员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导游人员在旅行社有完成担任的工作、遵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义务,旅行社则有按导游人员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付给工资,并提供相应劳动条件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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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简介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可以是专职的导游人员,也可以是兼职的导游人员;可以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员。但是,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都必须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临时导游证。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由此可见,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一是具有某种特定语种语言能力;二是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二、报名条件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三、考试内容一、导游综合知识:为笔试,主要内容为:(1)【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及每年的时事政治】(2)【导游业务】(含旅游案例分析)(3)【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地方导游基础】(4)【汉语言文学基础】(北京与湖南的考生须考)(5)【导游外语】(外语类考生须考,国语类考生不用考)二、导游服务能力:为现场考试,即口试,主要内容为:(1)【导游讲解能力】;(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3)【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导游服务能力"一科考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四、考试教材笔试教材:【全国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参考书:【旅游案例分析】口试教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五、考试时间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考试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象广东省去年就考了俩次,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六、报名时间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报名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七、报名程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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