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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导游强迫游客购物事件多年来屡禁不止。不过这也难怪,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谁都愿意一试,因为即便事件被曝光了,惩罚也能够接受。说白了,这种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惩罚太轻,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因此,想要根治这种现象,必须重拳出击,严打严惩之下才能减少此类不法行为。否则这种事还会不断出现。
事件回顾:
10月5日,王女士在济南报名参加某旅行团,到甘肃兰州旅游。双方约定的行程为5天,费用一共四千多元。且,在出发前,旅行团已经讲明,在旅行途中会经过购物店,希望游客能配合着进店,但他们不会强制要求购买。
一群游客信以为真,跟导游进入一家购物店。哪知,进店后,该导游立马就翻脸了,要求游客必须购买,一家最低消费为2000元。甚至还当面威胁游客“不买不能走,别让我上厕所逮你去!”
王女士表示,自己并没有相中那些商品,不愿意购买。导游于是走过来跟她说,必须要买,早买可以早走。
王女士再次表示自己没有需要的商品。
过了一会,导游再次催促,表示“你不买,谁也走不了!”王女士坚持不肯妥协。
随后导游就满嘴牢骚“我服务这么多天,难道不应该有这么一点点工资吗?你们这样子不是聪明游客,聪明游客不是你这样的来跟我吵!”
10月24日,官方消息回应,该事件已经处理。
自视频被传播至网络后,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对此,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引起高度重视,并表示立即核查。10月24日,该部门核查导游强制游客购物事件属实,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经调查,2020年10月5日–10日,当天报名该次旅行团的人员有18人,10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团队到达“酒泉奇石馆”后,导游芦某某因两位游客未购买玉石,双方发生争执。争执过后,该团队游客均非常生气,未购买任何商品。
当地执法部门核实事件经过后,跟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对导游芦某某处以吊销导游证处罚。对涉事旅行团“甘肃吉途旅行社”处以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
笔者观点:
该起事件的处罚颇轻,达不到警示的效果。首先,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导游的个人行为,而是旅行社默认的结果。因此,旅行社的处罚应加大力度,不仅要停业整顿,还应处以高额罚款。
另外,该涉事购物商店常年与旅行社挂钩,用“强买强卖”的方式盈利,也应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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