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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睛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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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opatr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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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9月报名11月考试 一、报考条件 凡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本市或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均可报考。为进一步开拓我省老年旅游市场,2006年全省导游考试对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 二、报名 1、旅行社从业人员由旅行社统一向所在市旅游局集体报名,省属旅行社直接向省旅游局集体报名。在校大专以上学生和社会人员,以及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导游专业应届毕业生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报名。 2、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不含已获《中级导游员资格证书》人员),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所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3、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证换证手续。 4、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可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四张。因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南京市考生可于9月1日—14日至江苏省旅游局(中山北路255号)和南京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龙蟠中路202号)办理考试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各市考生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请与当地旅游局联系。 三、培训 考生为增强实际应用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可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建议考生选择省级定点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单位接受培训。南京市导游培训工作由省旅游培训中心、南师大旅游系和南京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其他社会培训机构一律未经省旅游局授权委托。 省旅游培训中心 (电话:83400720)、南师大旅游系(电话:83598320)和南京旅游人才培训中心(电话:84622700、84646717)的导游考前培训具体事宜考生可自行电话联系。其他各市导游考前培训事宜请与当地旅游局联系。 四、考试用书 1、考试书目: 《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6年5月第3次印刷; 《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年版; 《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年版; 《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参考资料: 《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2006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 《走遍江苏》,中国林业出版社2003年版; 《2001—2005年导游考试试题汇编》。 以上书籍考生可到当地旅游局购买,南京市考生可到省旅游局(中山北路255号)和南京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龙蟠中路202号)购买,也可于考试报名期间(9月1日—14日)在报名点购书。 五、考试 (一)笔试 1、中文类和外文类笔试均以中文形式出卷和答卷。 2、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3、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2.笔试时间为:11月18日 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月19日 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二)领取准考证:在省旅游局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南京市考生的准考证统一由省旅游局人教处以挂号信寄出,集体报名的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1月1日—3日,在11月10日前未能收到准考证的,请及时与人教处联系。 电话:、83472738 (四)成绩、发证 2006年考生三门笔试合计成绩达180分,并且现场考试成绩达60分者为考试通过。如三门笔试成绩未达180分,所有考试成绩不再保留。 对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具体加分标准为: 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中文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⑵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中文导游,笔试合计加30分; ⑶具有翻译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相应语种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30分。 2007年2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拨打16883854查询成绩或登录江苏旅游网具体查分日期待笔试时通知。成绩全部合格者于2007年2月下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六、费用 报名费10元/人,笔试每科50元,现场考试120元,共计280元。增考和异地换证考生按130元/人收取。 江苏省旅游局

导游证核发许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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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点燃空虚

导游证不需要考,需要在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后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

一、申请导游人员资格证所需材料: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证明。

4、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证件照片。

二、以云南省为例,申请导游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近期照片。

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

4、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

5、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导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导游证核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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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旗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保障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家对导游执业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国家旅游局建立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制度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运用标准化、信息化手段对导游实施动态监管和服务。第四条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职业发展,加强导游行业自律。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导游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导游行业形象。第五条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积极弘扬导游行业先进典型,优化导游执业环境,促进导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第二章导游执业许可第六条经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标准,组织导游资格统一考试,以及对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导游资格考试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资格考试具体工作。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第八条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并申请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应当向所在地旅游行业组织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二)导游人员资格证;(三)本人近期照片;(四)注册申请。旅游行业组织在接受申请人取得导游证的注册时,不得收取注册费;旅游行业组织收取会员会费的,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导游证注册费的名义收取会费。第九条导游通过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取得导游证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在1个月以上。第十条申请取得导游证,申请人应当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身份证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等电子版;(二)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三)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四)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信息,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应当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第十一条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取得导游证的申请,应当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需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发或者不予核发导游证的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发导游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四)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未逾3年的。第十三条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导游需要在导游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应当自导游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认信息。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旅行社或者旅游行业组织核实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导游变更导游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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