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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墨L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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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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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施行每年一次的导游考试,考试如果没有通过成绩不予保留。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

成绩合格且资料真实的考生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单科成绩不予保留,不予补考。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是表明某人具备导游职业的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即在参加导旅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

考试工作按照当年引发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国家旅游局使用统一的网上报名接口,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核,组织现场审核,并协助国家旅游局承担考试相关工作。

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世界上许多旅游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而且都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加以规定。依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导游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导游工作在旅游业中所处的重要位置。

同时,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可以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工作的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手段,可以保证和提高我国导游员队伍的素质,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导游服务,提高我国旅游业的产业形象。

导游证考试有的没考就过了

111 评论(14)

猫爷爱大王

一年只有一次,一般导游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预计是6月份,考试时间预计是11月份。考试成绩不做保留,即如果本次考试只要有一项没有通过,成绩就会作废,需要考生明年再考。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一)全国导游证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证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报名无效。

(二)2019年全国导游证考试报名信息审核时间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2019年11月22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能力”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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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和风

每年导游证的通过率在20%到30%,实际上通过率比这个数据要高一些。导游证报名人数跟实际参考人数并不同,每年都有不少的人缺考,因此对通过率也有所影响。

导游资格笔试成绩由计算机系统完成,面试由现场考试评委打分。各省旅游局会根据报考人数,拟定考试通过率,不是以分数来划定,所以不是60分刚好61分浪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三者均合格才算通过导游资格证。

导游考试更像是过桥考试,不是看你考的有多好和多差,而是看有多少人在你前面,多少人在你后面。从近几年来看,考试通过率在30%左右。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各省份自行切线。假设笔试分数线是110,面试是60,总分170,如果考生笔试考了100分,面试75分,虽然总分达到了175分,但笔试成绩没有过线,仍然不能算考试通过。

232 评论(13)

龙舌兰日出shine

导游资格证缺考,本次的考试记为“0”分,不影响下次的报考, 不会被记入诚信档案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领导游证。”由此可见,申请领取导游证应取得的条件是:

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即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统一考试,是获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这是申请领取导游证书的前提条件。

申请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门申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证,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准予申请领取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能否从事导游职业,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表达了三层含义:

(1)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必须在收到申请人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这表明,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颁发导游证,不允许存在“可以不予颁发”的情形。

(2)对符合申领条件逾期不予颁发或答复,使申领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是旅游行政部门的一种不作为的失职表现,申领人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同时,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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