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58

蓝冰儿雪莲
首页 > 导游证资格证 > 导游证放弃考试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奇奇怪怪的lemon

已采纳

导游资格证缺考,本次的考试记为“0”分,不影响下次的报考, 不会被记入诚信档案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领导游证。”由此可见,申请领取导游证应取得的条件是:

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即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统一考试,是获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这是申请领取导游证书的前提条件。

申请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门申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证,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准予申请领取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能否从事导游职业,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表达了三层含义:

(1)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必须在收到申请人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这表明,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颁发导游证,不允许存在“可以不予颁发”的情形。

(2)对符合申领条件逾期不予颁发或答复,使申领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是旅游行政部门的一种不作为的失职表现,申领人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同时,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导游证

导游证放弃考试

278 评论(13)

倔强小饭

不能退的可能性占百分之九十五,不通的可能性比较大.中文类导游资格考试费305元(含报名费);英语、日语类导游资格考试费350元(含报名费);英语、日语类免外语笔试的考试费305元(含报名费);其他外语语种类导游资格考试费305元(含报名费);已有导游资格证,加考英语、日语导游资格证的考试费215元(含报名费),加考其他外语语种导游资格证的考试费170元(含报名费)。

准备考试资料:

A:笔试考试书籍资料:《 导游基础 》《 导游实务 》《 旅游政策与法规 》《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B:口试考试书籍资料:《 本省导游词 》《 导游规范服务 》《 导游应急事件处理 》

91 评论(10)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