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绫子
各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省2008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1、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9月20日。 2、各市旅行社从业人员和在校学生由所在单位或学校统一组织到所在市旅游局(委)报名。社会人员和在校生(学校不统一组织的)于每周一、二直接到省旅游局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报名,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电话:。 (三)报名要求 1、初次报名考试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报告表及肝功能化验单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红底彩照5张。 2、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转入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报告表及肝功能化验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转出省旅游管理部门出具的转出证明; (7)一寸近期红底彩照5张。 3、已经取得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报告表及肝功能化验原件(县级以上人民医院);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近期红底彩照5张。 (四)注意事项 省旅游局导考办9月21日至29日受理各市旅游局(委)、省属旅游院校、省属旅行社的集体报名。各集体报名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审核和汇总工作,按照中文新考、外语新考、外语加试、异地换证加试四个类别汇总。在录入《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时要使用Excel格式,表内各项内容的填写按照《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附件三)办理。《报名表》和《报名情况统计表》报出时要签字盖章,并附电子版材料。 二、培训 (一)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省旅游局建议考生选择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参加培训。 (二)各市旅游局(委)、各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举办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须认真选派师资力量,做好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0课时。任何单位不得垄断、强制考生培训。省旅游局将就培训事宜进行抽查。 (三)培训费用由当地物价部门确定。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科目为:导游技能、导游基础、综合知识三科。 项目科目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参考教材备注 笔试导游技能全部为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答题《政策与法规》(2002年版) 《导游业务》 (2002年版)参考教材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 考试还包括时事政治、相关国情、省情内容 导游基础全部为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答题《安徽导游基础知识》(2008年修订版)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2006年修订版) 《旅游文学知识》 (2008年修订版) 综合知识全部为主观题 在试卷上答题以上全部教材 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景点讲解 回答提问《走遍安徽》(2008年修订版) 及以上全部教材 2、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内容包括景点讲解、市情概况、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以及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面试景点题见附件四)。外语类考生面试时必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面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 (二)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至30日 11月29日 上午 9:00-11:00导游技能 11月29日 下午 14:00-16:00导游基础 11月30日 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至今2009年1月间,分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7〕28号)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60元,加试每人80元。 账 号:1021101021000004380 单 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注 意: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导游考务费”。 四、颁证 (一)考试全部结束后,报国家旅游局批复。笔试三科分数累计达到180分,面试分数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 (二)国家旅游局批复后,于30个工作日内,为成绩合格者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三)获得导游员资格证书者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五、其他 (一)根据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2001〕5号文件精神,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设补考。 (二)各市、各单位统一向省旅游协会征订,地址:合肥市梅山路8号,省旅游局一楼,联系人:谢春、王静,电话:,传真:。 联 系 人:李承志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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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另外英、日、俄、韩4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其他语种不设笔试。
3、考试内容:“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包括全国导游基础、当地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满分为120分(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
二、口试
口试总分为100分。报考外语导游考生须用所报语种语言讲解和回答考试内容。
1、景点讲解,在新出版的《辽宁导游词选编》一书25个景点中任意抽选2个景点,每个景点20分,共40分。
2、导游服务规范及应变能力,共抽选4个问题,每个问题10分,合计40分。
3、语音语调、语言表达能力10分。
4、礼仪仪表10分。
扩展资料:
国家导游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
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报名资料
1. 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 出示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提交健康证,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健康证明。
4. 交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
考试教材
笔试教材:【全国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参考书:【旅游案例分析】
口试教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
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7.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导游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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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 1、全省报名时间为7月6日—9月20日,省旅游局导考办9月25日至29日受理各市旅游局、省属旅行社及省属院校的集体报名。 2、各市旅行社从业人员和在校学生由所在单位或学校统一组织到所在市旅游局报名;社会人员和在校生(学校不统一组织的)直接到所在市旅游局报名;合肥地区考生在报名期间的每个星期五也可直接到省政务中心旅游局窗口(合肥市宣城路103号)报名。具体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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