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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艰不拆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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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画画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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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五大变化:  (1)第四条提出,提倡应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并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  (2)第五条和第六条,分别提出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的经费问题,以及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相关资料的问题。  (3)第七条提出: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4)第三十一条提出: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5)第三十二条提出,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也就是说,其消防设计不需要备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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