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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华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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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将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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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354 评论(10)

欧阳小七

外地人在常州上班可以考非师范类可以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新科教育钱老师留

99 评论(8)

刹那恍惚28

教师证需要考4门,分别是笔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说课,和普通话。笔试可以在江苏省内任何一个城市报考,说课是必须回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试每年一次,是每年的二月,考试报名是在前一年的十一月左右。现在可以准备2012年2月的考试,考试还是比较难的,提前一年就可以开始准备了。更多疑问可以到江苏欣瑞培训网站上看下,省教育厅直属培训,专做教师证培训九年了,江苏各市都有分校。报班后统一安排考试代报。每年超过百分之八十以上学员的一致选择。

322 评论(11)

会员2764311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二〇〇七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为及时满足各类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7〕33 号)精神,经研究,定于7-9月面向社会开展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步骤 发布信息。7月30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咨询、报名、考试、认定流程等有关事项。 报名与咨询。8月1日至3日,每天9:00~17:00,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展咨询、报名工作。 教育学心理学补修与考试。8月11日举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组织做好教育学、心理学考前辅导与考试工作。8月2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体格检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及时确定体检医院,并于8月底前组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受理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9月8日-10日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材料。在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做好材料的登记、编号和信息输入等工作。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9月15-16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五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拟申请的教师资格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 专家审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于9月21日前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于9月28日前将结论通知申请人。 9月30日前,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五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拟申请的教师资格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毕业生,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常州市。 三、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注意事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清凉路50弄11号)咨询、报名,并注意以下事项: (1)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申请语文学科的人员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1张1寸近期正面照片、毕业证书。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规定收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费32元/人/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50元/人(在职教师免收考试费和能力测试费, 2003年及以后中小学在编在岗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除外)。考试费在报名时收取,能力测试费在受理材料时收取。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咨询、报名(具体地点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在编在职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格式见附件。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取消教师资格、3—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教育网()。 附件: 一、常州市二〇〇七年面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业分类 三、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164 评论(14)

夹心大便

我也迷茫着呢~~~~

287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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