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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WX遁遁
英子888888
答:《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Angelia8412
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如果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当然要吊销教师资格证。教师法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里面也有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吊销教师资格证的规定。既然法律规定了,就没有应该不应该,要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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