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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具有济南市户籍的申请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个人承诺书》(需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非法学专业的 只能考法律硕士 法学专业才能考法学硕士 你辅修法学 我觉得你还是选择考取法律硕士吧 因为一般情况学法学的都是本硕连读 你这本来就是辅修的 还是双学位 你觉得你有能力去再搞定法学硕士么 如果你觉得自己有能力的话 就去考法律硕士 就业也好 不过我觉得你这搞的内容太多了 你自己看着办吧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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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需要找教育局的组织人事科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两份。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由存放人签字盖章。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然后去当地的相关办理机构,进行办理即可。教师资格证类别(自上而下兼容):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8、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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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亲你好,请稍等几分钟,答主正在为您整理相关信息。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具体如下: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者持本人上述所需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核实原存档材料认定结论的基础上,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及各项信息,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您好,我的答案已经发出去了,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请辛苦您左下角《我要评价》那里帮我点一一个赞,谢谢。祝您生活愉快!好运常伴随您。❤️ 更多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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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表遗失声明1、首先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2、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发申请。3、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补发。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两份。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由存放人签字盖章。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然后去当地的相关办理机构,进行办理即可。扩展资料:教师资格证丢失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流程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其余时间概不办理。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要求,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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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需要找教育局的组织人事科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2009〕17号)要求如下: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对持证人所提交的证书补发或换发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归档,并在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新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或换发的原因和时间,确保补发或换发后的证书与原证书信息一致。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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