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201

生命若尘
首页 > 健康管理师 > 健康管理师电子证照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躲在WC数钱

已采纳

【导读】近期,国家卫健委发布发布了相关通知,是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目前又是推行的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所以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势在必行。1、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2、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3、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4、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要加强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要定期评估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困难。需要技术支持的,请与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技术部门联系解决。电话:010-62197928(工作日,9:00-12:00,13:00-17:30)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有关要求,在前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288 评论(13)

雪皑皑xueaiai

考生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从事本职业年限单位工作证明和单位推荐证明原件各一份、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电子版《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一份。

126 评论(12)

lavender522

照片规格是2寸,白底照。有其他关于健康管理师的疑问可以继续咨询哟~

199 评论(15)

美食家Kitty

【导读】自国家发布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开始,很多人都开始了电子证照的申领,2020年护士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安排在8月1日正式开始,这不仅是医护行业进程的发展,也是我国信息化发展的缩影,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背景情况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通过构建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优化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实现对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从准入到退出全执业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实践证明,这项改革工作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使得政务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时效性、便捷性、规范性显著提高,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意见》设定的改革目标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省份进行电子证照试点探索;第二步是到2020年,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基本建立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与全程监管机制,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医疗资源信息开放共享的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在前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础上,2020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主要内容1、法律效力。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2、管理职责。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3、申请维护。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4、时间安排。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关于2020年护士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安排,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需要进行电子证照申领的大家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在规定时间进行证书的申领工作。

332 评论(11)

hailanlan75

2寸,白底,证件照。具体如下: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2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文件;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具体可在卫生人才网查询

126 评论(10)

相关问答

限时,免费获取学历提升方案

已帮助10w+意向学历提升用户成功上岸